海南省文昌市纪委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海南省文昌市纪委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文昌市纪委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一级科员及以下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及对象
计划选调3人。选调对象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品行端正,能力过硬,业绩突出;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学历学位按中央组织部的标准认定,国(境)外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有从事政法、纪检监察工作经历、公文写作、办案特长者优先考虑;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统一截止到2021年5月31日(含当日);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4.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5.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父母或配偶经商办企业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政府网、海南廉政网、“文昌清风”公众号等媒体上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30日起至2021年5月22日止。
2.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提供以下电子材料(邮箱:[email protected]):
(1)下载填写《文昌市纪委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简称:报名推荐表),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本人手写签名,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同意后,扫描成pdf格式并与《报名推荐表》word文档一并上传报名;
(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
(4)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5)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报名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提供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例:任职文件、任免表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7)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各类资格证(选交);
(8)获得的各类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在媒体公开发表的署名文章,起草的各类文稿等(选交)。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推荐表》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人数与选调职位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进行考试,未达到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计划人数或取消选调。审查结果将以短信或电话反馈。
(四)考试
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体检人选。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通过短信或电话反馈。笔试、面试在海南省文昌市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体检人数与选调职位数2: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文昌市纪委承担。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应按要求进行复检1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并对相关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复核。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六)研究决定
综合考生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拟定选调人员名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选分别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选调手续。因拟选调人员在公示期内放弃选调资格或公示结果影响选调等情形,导致拟选调职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参加选调期间,所在单位晋升职务的,不予认可。
四、有关说明
选调人员须在文昌市最低服务年限5年。
五、注意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本人信息,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二)咨询电话:0898-6328022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文昌市纪委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中共文昌市纪委
2021年4月30日
原标题:海南省文昌市纪委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