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总工会启动2019年金秋助学活动 符合标准应届本科生每人可获6000元补助

23.08.2019  10:11

      海南日报记者从海口市总工会获悉,海口市总工会于7月至9月开展2019年“金秋助学”活动。海口市总工会本级助学人数约280人,其中考入国家全日制大专(含)以上院校的应届生约180人,往届在读大学生约100人;本级助学标准应届本科生6000元/人/户、大专5000元/人/户,往届生3000元/人/户;海口市属各基层工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研定助学标准。

      此次活动的助学范围和对象为:在海口市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事业单位中的在职困难职工家庭(含内退人员,下同);加入工会组织的农民工,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劳动合同,符合海口市困难职工建档标准的困难农民工家庭;应届生,参加海南省2019年普通高考(含特殊学校考生)并被国家全日制大专(含)以上院校正式录取的在职困难职工子女(考入国家定点全免的师范类院校、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的不列入助学对象);往届生,现仍在院校就读(不含专升本和读研生、全免的师范类院校、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的在职困难职工子女。

      具体助学对象家庭应符合全国级困难职工、省级困难职工、海口市级困难职工困难标准之一。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不能建档帮扶,不列入助学范围:(一)拥有2套(含)以上商品住宅或自建房150平方米(普通装修)以上住宅的(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不到海口市最低住房标准的除外);(二)拥有日常居住的农村自有住宅,同时拥有1套(含)以上非常住或用于出租的商品住房的;(三)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拥有商业股份或参加生产经营合作社股份的(特殊原因除外);(四)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未列入国家教育招生体系)或自费出国留学的;(五)考入国家定点全免的师范类院校、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的;(六)已受到其他相关部门和机构资助的,不再进行助学救助;(七)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名下登记拥有机动车辆(摩托车除外)、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特殊原因除外);(八)本人或家庭成员拥有正常劳动能力,在失业后一年内无故拒绝工会和其他部门安排的技能培训或3次(含)以上就业推荐的;(九)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分、判刑的。

      联系方式如下:海口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地址为解放西路金棕榈9楼。联系电话:66203323、66220853、66210376(传真),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