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健康扶贫3年计划:医疗费自付低于10%

13.07.2018  21:14

  本报讯 全省健康扶贫三年攻坚工作会议昨日在海口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将全面落实贫困人口省域内公立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取消入院预付金,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医疗费用。同时,2020年,有条件的市县将远程医疗覆盖到村卫生室,并力争2020年对农村贫困妇女两癌实现免费筛查免费治疗。

   全省2.3万名因病致贫返贫户实现脱贫

  记者从会上获悉,2016年以来,我省健康扶贫取得重大阶段性进展。“三免一降低五保障”机制基本完善,免交新农合年度缴费、住院免交押金、医疗费用免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至4000元,建立新农合、大病保险、大病商业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医疗保障专项资金“五道”保障防线。2017年全省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约为11%,今年上半年个人住院自付比例约为8.5%。

  省卫计委主任韩英伟表示,截至2018年6月底,共筛查出约1800余人贫困大病患者,已救治1600余人;针对慢性病患者,优先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病的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针对重病患者,落实政府兜底保障措施;累计核实需救治的约5.2万人贫困人口中,已有约4.5万人入院治疗。

  在加强贫困地区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工作方面,2016-2017年,全省累计为18.3人免费提供了地贫初筛服务,为初筛阳性的5.98万人免费提供地贫基因检测服务,为近600名可能遗传重型或中间型地贫胎儿的孕妇免费提供产前诊断服务,对现症中间型、重型地贫患儿进行全面调查,实行专案管理,共阻断112例重型地贫胎儿出生。2016-2017年,共有近27万名新生儿(含省外户籍)得到免费遗传代谢病和听力筛查服务。实施的听力障碍患者康复救助项目被列入省委、省政府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为120名重度及极重度听力障碍患者提供人工耳蜗、手术及术后康复训练,为250名中度听力障碍患者提供助听器。

  全省已有约2.3万因病致贫返贫户实现脱贫。

   农村贫困患者先诊疗后付费,入院预付金取消

  会议指出,为全面推进健康扶贫三年行动计划,我省要采取超常措施,重点实施医疗托底保障行动。

  根据规划,2018年我省县域内公立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更加优化,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实行“一站式”结算服务。2019年全省公立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服务更加高效。全面落实贫困人口省域内公立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取消入院预付金,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医疗费用。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必须参与健康扶贫“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2020年,将大病商业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医疗保障专项资金三项政策过渡到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供托底保障,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三道”医疗保障防线,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 个人自付比例低于10%

  为将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我省将落实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政府全额补贴政策,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对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民政医疗救助和政府医疗保障专项资金保障范围。 2018年起,实施大病商业补充保险对贫困人口全覆盖。充分发挥医疗保障政策的叠加效益,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10%以内。2018年6月起,25种慢性病贫困患者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20%以内,农村特困人员医疗费用100%报销,其他人员不得全部兜底报销。将严格医疗费用管控。坚持首诊在基层、分级诊疗、逐级转诊的原则,未经转诊就医的农村贫困患者原则上不享受健康扶贫政策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及门诊治疗目录外医疗费用比例控制在10%以内。

   到2020年贫困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

  会议提出,要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行动,全面改善设施条件。继续实施“一市(县)一院”工程,2018年每个市县至少有1家县级医疗机构与省外医疗机构开展深度合作;2019年每个市县人民医院建成1个以上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020年初步实现“一市(县)一院”建设目标。2018年组织11家乡镇卫生院开展标准化样板建设,制定出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相关政策、文件。2019年,70%具备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和信息化建设。2020年,力争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全覆盖。

  同时,加强人才综合培养。全面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到2020年贫困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

   贫困县县级医疗机构今年加入帮扶三级医院医联体

  我省还将深入推进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每家三级医院派驻人员不少于5人,连续蹲点帮扶时间不少于6个月。2018年,贫困县县级医疗机构加入帮扶三级医院医联体,建立深度合作关系。 2019年通过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疗机构在当地群众急需、医疗机构紧缺、帮扶可见效果的专科至少建成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

  2020年,通过对口帮扶提升医疗服务能力,贫困县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

   宫颈癌、肺癌等贫困患者 今年纳入专项救治范围

  全面推进大病专项救治工作。2018年,核准的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贫困患者、白内障和重型地中海贫血救治全覆盖,并将宫颈癌,乳腺癌、肺癌、耐多药结核病纳入专项救治范围。2019年,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部署适时扩大救治病种,核准的贫困大病患者救治全覆盖。2020年,实现贫困大病患者应治尽治,救治工作规范化。

  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2018年,85%以上的贫困肺结核患者诊疗不出市县,贫困肺结核患者免费一线抗结核药品使用率达到80%以上,在儋州市、琼海市进行试点定点医院就诊的贫困结核病患者确诊检查(痰检和DR检查)实行减免,免费为贫困肺结核患者进行耐药筛查,贫困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率达到38%及以上,贫困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到80%及以上,贫困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筛查率达到80%以上。2020年,100%以上的贫困肺结核患者诊疗不出市县,贫困肺结核患者免费一线抗结核药品使用率达到90%以上,在全省范围内对在定点医院就诊的贫困结核病患者确诊检查(痰检和DR检查)实行减免。

   力争2020年免费为农村贫困妇女筛查“两癌

  全面落实妇幼健康项目。继续在全省所有贫困县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项目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逐步建立筛查、治疗、救助一体化服务体系。力争2020年对农村贫困妇女两癌实现免费筛查免费治疗,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98%以上。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检查。

  2018年-2020年每年为4万对以上计划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在80%以上。2020年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地贫筛诊率达100%。孕早期夫妇地贫筛查达90%以上,全力阻断重症地贫胎儿出生,最终达到零出生目的。探索建立婚检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一体化服务模式,目标人群覆盖率在80%以上,到2020年为农村贫困孕产妇提供免费产前筛查服务。

  开展耳聋基因筛查,开展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救助项目,2020年贫困人口达到免费服务,继续开展听障免费救助项目。

   健康扶贫 三年行动计划

  2018年

  我省县域内公立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更加优化,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实行“一站式”结算服务。

  2019年

  全面落实贫困人口省域内公立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取消入院预付金,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医疗费用。

  2020年

  将大病商业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医疗保障专项资金三项政策过渡到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供托底保障,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救助。

  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三道”医疗保障防线,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记者 金浩田)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