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没款104.52万元!海南完成2021年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工作

04.11.2021  19:30

  今年5月至10月,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工作,查处案件125宗,移交公安机关案件1宗,罚没款金额合计104.52万元。

  在药品批发环节,检查对象全面覆盖了2019年以来严重违反GSP的、屡次违反药品GSP的、被多次投诉举报的、抽检检出不合格药品的、委托企业储存运输药品的、接受委托储存运输药品的、2020年以来新开办的以及其他需要重点检查的药品经营企业。重点检查以上企业购销药品渠道合法性、药品储存运输条件的合规性及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运营的合规性。

  在药品零售使用环节,检查对象全面覆盖了2019年以来严重、屡次违反药品GSP的药品零售企业和药品使用单位,被多次投诉举报的药品零售企业和药品使用单位,抽检检出不合格药品的药品零售企业和药品使用单位,2020年以来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周边的药品零售企业以及其他需要重点检查的零售药店和药品使用单位。重点检查零售药店药品购销渠道、执业药师配备情况和处方药销售情况;药品使用单位使用药品来源渠道、使用药品质量情况和使用药品的储存管理情况。

  据统计,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药品批发企业293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15家,药品零售企业1395家,药品使用单位556家,共出动执法人员3499人次。查处违法违规药品批发企业33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4家、药品零售企业249家,药品使用单位72家。其中查处案件125宗,移交公安机关案件1宗,罚没款金额合计104.52万元。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巩固专项检查成效,持续保持打击药品流通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我省药品流通秩序,切实保障我省流通环节的药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