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妇联关于2017年继续深入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21.03.2017  18:19

各市县妇联,省直机关妇工委、省洋浦妇工委、省总工会女工委、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女工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以及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妇女和妇联组织在家庭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积极推进和深化全省家庭文明建设工作,海南省妇联决定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每年推荐评选海南省“最美家庭”和全国“最美家庭”,并于“5.15”国际家庭日前后揭晓全国“最美家庭”,中秋节前后揭晓海南省“最美家庭”。现将2017年度寻找“最美家庭”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进一步深化寻找“最美家庭”活动

  在城乡社区广泛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抓住“晒、讲、议、展、秀”五个环节,发动群众晒家庭幸福,讲家庭故事,议家风家规,展家庭才艺,秀家庭梦想,使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成为道德大讲堂、文明家风传播场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基地。

  (二)深入开展“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活动

  进一步将“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活动覆盖到村(社区)的党员干部,以良好家风涵养党风政风、滋养社会民风,推动形成爱党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三)抓好“最美家庭”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宣传工作

  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边寻找、边推荐、边宣传,及时发现、挖掘和树立群众身边的“最美家庭”典型,继续开展“最美家庭”宣讲活动,通过典型示范带动,激励和引导群众寻找最美、学习最美、争当最美。

  二、“最美家庭”评选

  (一)全国“最美家庭”评选

  在评选省级“最美家庭”基础上,省妇联通过逐级择优推荐,推选出20户海南省“最美家庭”参加2017年度全国“最美家庭”评选。各市县妇联、各单位要做好全国“最美家庭”的寻找推荐、材料上报等各项工作,至少推荐1户曾荣获海南省“最美家庭”的候选家庭参加评选,于2017年4月5日前将《全国“最美家庭”推荐表》及家庭图片材料、视频材料一并上传提交,并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推荐表寄送至海南省妇联宣传部。

  申报材料包括:填写《全国“最美家庭”推荐表》,其中家庭主要事迹字数不超过300字;提供3张jpg格式的“最美家庭”图片,大小不小于2M,尺寸不小于2000像素,无水印,每张图片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提供mp4、mov格式的“最美家庭”视频材料,尺寸不小于1920×1080像素,时间3—5分钟,每段视频配100字左右的说明文字。

  (二)海南省“最美家庭”评选

  各市县妇联、各单位要按照不设标准、不设门槛的原则,采取群众自荐、他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寻找孝老爱亲、夫妻和睦、教子有方、勤俭持家、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各类家庭,按夫妻和睦、孝老爱亲、科学教子、勤劳创业、邻里互助、情系国防、尚俭廉洁、安全环保八大类“最美家庭”,每类推荐1-2户参加海南省“最美家庭”评选,并于2017年7月30日前,将候选家庭推荐表以及每户3-5张家庭生活照、家风家训、家庭视频(制作1-2个有代表性的家庭视频)上报省妇联宣传部。省妇联将对各市县妇联、各单位推荐的海南“最美家庭”候选家庭进行审核,开设活动官网、官微,分栏目、分类别集中展示和宣传“最美家庭”的家庭事迹、家风家训、相片、视频等,接受群众投票点赞和监督评议。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是妇联组织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是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有效形式,是创建文明家庭的“蓄水池”。各市县妇联、各单位要把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作为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的长期性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加强领导、精心谋划、重点推进。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市县妇联、各单位充分利用本地区本单位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微信工作群、微博等全媒体资源,宣传“最美家庭”典型事迹,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形成“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良好局面和浓厚氛围。

  联系 人:何华、肖蕙洁

  联系电话:65336571,6520092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2017年海南省“最美家庭”推荐表

      2.2017年全国“最美家庭”推荐表

  

海南省妇联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