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县局开展2017年第二季度疫苗监督巡查工作

04.07.2017  18:41

  2017年第二季度,乐东县局组织监管执法人员对全县26家疫苗接种使用单位和1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此次检查共出动18车次、36人次,针对疫苗销售、存储、运输、配送及监管等几项重点环节进行了检查,对全县11个乡镇,共27家疫苗使用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

      主要检查的内容包括:1、疫苗使用单位对疫苗配送企业的备案管理。是否留存有省局颁发给疫苗配送企业的备案书复印件。2、疫苗运输过程中冷链的要求。是否索要运输方、配送方存储、运输过程中温度连续监测记录。3、运输设备是否合格。运输设备是否达到了GSP中对疫苗运输过程中对温度控制的要求,疫苗在运输储存过程中温度是否达到相关规定要求。4、疫苗的销毁。对包装无法识别、超过有效期、脱离冷链、经检验不符合标注、来源不明的疫苗是否如实进行登记并保留近五年来的销毁记录。在此次检查过程中,该局执法人员现场填写了《疫苗监管现场检查工作记录表》,并将检查情况以函件形式告知卫计委。 

      在今后的工作中,该局将继续按照省局的要求以及《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进一步加强对县疾控部门和全县疫苗接种单位疫苗管理情况的监管,避免出现不按规定运输、储存、使用疫苗等行为,确保我县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