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省红会预算的说明

06.06.2015  20:31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海南省红十字会条例》。

  2、开展备灾救灾、应急救助、人道救助及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3、参与无偿献血,推动造血干细胞捐献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

  4、负责重建家庭联系工作,开展境内外、港澳台红十字会工作交流等。

  (二)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

  1、加强应急救护项目的实施。充分利用省应急办和总会博爱家园项目支持的180万应急救护培训专项经费,推动全省公众应急救护培训的深入开展,力争应急救护培训覆盖面达到总人口的5%以上。

  2、全面提升红十字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加强与相关企事业单位合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做大做强红十字应急救援业务。在强化海口、三亚两支救援队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与海南医学院的合作,组建海南省医疗救援队,形成搜救、赈济和医疗相统一的应急救援队伍,全面提升应急救援水平。

  3、加强“三献”工作宣传力度,鼓励和吸引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到“三献”的队伍中来,力争“三献”有较大的突破。

  4、积极完成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信息化建设试点任务,推动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建立完善科学透明的捐赠信息管理体系。

  5、加强与国内各级红十字会、港澳台地区及国外红十字会 (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国际性组织的优势与独特作用。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4年省红十字会收入预算总额为338.8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18.74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 20.1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38.85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等费用支出152.2万元,日常事务经费支出47.88万元,项目经费支出 138.77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海南省红十字会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红十字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一)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海南省红十字会 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省红十字会完成《中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的备灾、救灾、救助、救援以及参与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组织捐献等职能的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