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5年省卫生计生行业科研项目的通知

06.06.2015  20:18

琼卫科教〔2015〕9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计生委(局),洋浦卫生计生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委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科教兴医”战略,保持和发展我省卫生计生科技优势,2015年省卫生计生行业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5年8月1日至8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

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及所属单位先登陆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在《海南省卫生科教项目管理系统》(http://www.kjxm.wst.hainan.gov.cn/egrantweb)注册,再进行网上申报(注册时请正确选择上级主管部门)。具体操作方法可见系统里的“帮助信息”。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项目以常见病多发病及重大疾病的诊治、预防领域的应用研究项目为主,着重解决卫生计生工作中的重点科技问题。科研项目申报要集成优势,突出特色,体现创新,同时应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可行性。申报项目的研究周期为2年。

(二)申报单位必须是我省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卫生计生、医学科研和医学教育机构,能提供良好的研究设备和项目资金,保证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科研活动条件。省卫生计生科研项目为自筹经费项目,所需科研经费由申报单位解决。

(三)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在研项目不得超过两项,同时近3年承担的省卫生计生委项目能按时结题验收的在职人员。

(四)项目由各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申报。民营医疗卫生机构向批准成立的卫生行政部门申报。省属、委直属单位和省卫生计生委批准成立的民营医疗卫生机构直接向我委申报。

四、申报要求

(一)请各单位填写《海南省卫生计生行业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二)经评审通过的项目,请于立项文件下达1个月内,由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与省卫生计生委会共同签署《海南省卫生计生行业科研项目合同书》。

联系人及电话:林海珍,6533556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海南省卫生计生行业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海南省军区、武警海南总队、海南省边防总队、海军南海舰队航空兵后勤部卫生处,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解放军第一八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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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卫生计生行业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