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部署“十三五”及2016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21.01.2016  12:52

 

海南部署“十三五”及 2016 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坚持绿色发展 改善环境质量

  中国环境报记者孙秀英通讯员马立峰 海口报道   1 月20 日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海南省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全面分析了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并对“十三五”及2016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重点部署。

1月20日,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

会议明确,海南将坚持生态立省和绿色崛起战略,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攻坚战,继续保持海南全国一流的生态环境质量。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海南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一流水平。全省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4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均圆满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之内;完成50个规划环评审查,否决95个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审批;累计淘汰黄标车7.55万辆,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分组讨论会(一)

  海南省作为全国唯一的热带岛屿省份,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环境,在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地位。对此,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厅长邓小刚指出,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新常态下,海南亟需建立完善地方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管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海南‘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机制和工作体系要进一步完善,构建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排污者对环境影响担责的环境责任体系,构建起适应生态立省需求、各司其职的环境监管体系,构建企业自律、政府阳光行政、社会共同监督的环境信息公开体系,基本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邓小刚特别强调。

分组讨论会(二)

对于“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邓小刚明确提出,要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领先。为此,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政策体系须进一步完善,生态红线管控和规划引领刚性约束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和执法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控制,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生态退化区域得到修复和改善。

会议明晰了“十三五”时期的海南各项环境质量目标:全省划定陆域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1535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地面积33.5%;城市(镇)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98%;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主要河流断面水质优良率达95%以上,主要大中型湖库水质优良率达90%,城市内河(湖)全面消除V类水体;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现状;各市县生态环境优良率100%;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目标指标之内。

2016年作为“十三五”开局之年,起步工作至关重要。对此,会议提出:将重点制定实施“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出台系列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配套文件;全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继续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察等10项重点工作。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落实中央提出的执政理念、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的深刻转变,邓小刚提出4项创新思想、转变思路的新要求。具体包括:管理目标上,要由原来的总量控制转变为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工作抓手上,由抓企业守法转变为抓政府履职,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履行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工作方式上,由环保部门单打独斗转变为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管相结合;工作方法上,由原来的自上而下转变为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横向职能部门沟通等多种方式相促进。

会议现场

来自全省各市县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县)长,生态环境保护局局长,洋浦经济开发区分管工作负责人,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监察厅、省发改委、农业厅等相关职能部分负责人,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机关全体干部、各直属单位班子成员等200余人参加会议。(宣教中心组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