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全面开展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

06.06.2015  20:24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及环境保护部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的要求,市政府印发了《海口市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围绕环境监管、污染物排放、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执行等方面,进一步摸清我市排污单位底数和环境管理薄弱环节。重点检查我市重点排污单位和工业园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及落实环境保护规划情况;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单位环保守法情况;污水处理厂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全市范围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此外,对于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环境信访案件以及长期未得到彻底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等,此次大检查也将进行梳理并予以解决。对于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逐一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