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结果

19.05.2014  23:29

2013 年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结果

 

海南省统计局局长、新闻发言人  符国瑄

2014年1月24日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与大家见面,先向大家拜个早年。几天前国家发布了2013年的统计结果,海南的情况怎么样,大家都很关心,也很关注。按照惯例,我先把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结果向大家做个简要通报,经济运行情况和特点,胡光辉秘书长将给大家做深入的分析。

下面,我从八个方面向大家通报去年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一、综  合

(一)地区生产总值

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3146.4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56.47亿元,增长6.3%;第二产业增加值871.29亿元,增长9.2%;第三产业增加值1518.70亿元,增长12.1 %。按常住人口计算,全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5317元,按当年年平均汇率折合5703美元。

(二)财政

全年全口径公共财政收入821.10亿元,比上年增长6.5%。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80.52亿元,增长17.4%。全年地方公共财政支出1009.15亿元,比上年增长9.8%。其中,医疗卫生支出69.19亿元,增长1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00亿元,增长9.4%;教育支出172.10亿元,增长9.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1.25亿元,增长13.7%;农林水事务支出138.15亿元,增长11.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90亿元,增长10.2%。

(三)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2725.40亿元,比上年增长27.0%。其中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196.76亿元,比上年增长35.0%。全年在建施工项目2699个,其中本年新开工项目1079个。分地区,东部地区投资1789.27亿元,比上年增长25.2%;中部地区投资183.42亿元,增长21.5%;西部地区投资755.41亿元,增长30.6%。

二、居民生活和民生事业

(一)居民生活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2929元,比上年增长9.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343元,比上年增长12.6% 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7%。 其中工资性纯收入2979元,增长20.3%。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593元,比上年增长7.9%;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467元,增长15.4%。城镇和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比上年下降0.5和1.4个百分点。

(二)就业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9.94万人,比上年增长2.5%;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17%。农村劳动力转移9.50万人,增长2.2%。就业规模继续扩大。年末从业人员504.87万人,比上年末增长4.3%。其中,城镇从业人员198.20万人,增长8.2%。

(三)教育

全年新建、加固改造中小学校舍62.81万平方米;建成思源学校2所,新增高中学位6800个;新建和改扩建51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新增学位1.86万个。中职教育学生全部免除学费。海南大学被列入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全年普通高校在校学生19.98万人,比上年增长2.7%;中职学校在校学生14.39万人,增长1.4%;普通高中在校学生17.90万人,增长2.0%。高中毛入学率86.9%,提高2.0个百分点;初中在校学生34.68万人;普通小学在校学生74.02万人,小学净入学率99.4%。

(四)医疗 卫生

全年改造乡镇卫生院40个。年末共有各类卫生机构5332个,比上年增长3.7%。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27个,妇幼保健院(所、站)24个,专科疾病防治机构2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40个;农村乡(镇)卫生院300个。全省共有医院病床位3.10万张,增长3.2%。各类卫生技术人员4.76万人,比上年增长6.4%。报告甲、乙类传染病发病人数2.97万人,比上年增长13.7%;报告死亡99人,下降8.3%;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每十万人有334.63人,增长12.5%;死亡率为每十万人有1.12人,下降8.9%。全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490.42万人,参合率99.2%。

(五)社会保障、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全省62万新农保领取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由每月85元提高到100元,487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和171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财政补助标准每年提高到280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10%,月人均增加153元。年末全省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58.14万人,比上年末增长7.0%;医疗保险406.53万人,增长7.4%;工伤保险123.10万人,增长3.0%;生育保险120.31万人,增长3.7%;失业保险150.82万人,增长6.4%。

年末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77个,比上年增长10.0%;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3.32万人。年末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4.53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4.72万人,农村五保户供养对象3.28万人。城市低保标准每月提高到365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47元,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标准每月提高到459元、分散供养标准每月提高到380元。全年实施城乡医疗救助53.58万人次。全年救助灾民101万人次,投入救灾救济资金1.83亿元。

(六)保障性住房建设

全年城镇保障性住房新开工4.74万套,占计划的134.7%;竣工5.32万套,占计划的126.0%。新开工建设面积393.91万平方米;竣工面积467.31万平方米。农村危房改造开工2.69万套,占计划的107.0%,其中竣工2.56万套,占计划的102.0%;改造面积215万平方米,其中竣工面积201万平方米。

(七)物价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CPI)比上年上涨2.8%,低于年初预期调控目标2.2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上涨3.8%,居八大类价格之首。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1.0%,固定资产投资价格下降0.7%,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下降0.5%,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下降3.0%,农产品生产者价格与上年基本持平。

(八)安全生产

全年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10起,比上年减少4起。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全年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伤亡事故3359起,比上年增长32.0%,其中死亡590人,增长6.7%;直接经济损失8240.57万元,增长28.1%。

三、国民经济各行业

(一)农业

全年农业完成增加值756.47亿元,比上年增长6.3%。分行业看,种植业增加值315.47亿元,增长6.4%。粮食产量190.90万吨,下降4.3%;蔬菜产量524.67万吨,增长5.1%;水果产量441.90万吨,增长3.1%。渔业完成增加值205.34亿元,比上年增长7.1%。水产品产量183.10万吨,比上年增长6.0%。林业完成增加值82.15亿元,比上年增长7.5%。干胶产量42.70万吨,增长8.1%。畜牧业完成增加值133.22亿元,增长3.5%。肉类总产量82.86万吨,增长4.2%。全年农产品出口总值5.98亿美元。

(二)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工业完成增加值551.11亿元,比上年增长6.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09.57亿元,增长6.3%。分轻重工业,轻工业增加值130.95亿元,增长11.8%;重工业增加值378.62亿元,增长4.5%。分经济类型,国有企业增长5.6%,集体企业增长81.3%,股份合作企业增长23.8%,股份制企业增长20.2%,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下降9.9%,其他经济类型企业增长8.8%。

全年列入统计监测的38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效益指数327.9%,比上年下降40.9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105.82亿元,减少6.4%。

全年建筑业完成增加值320.18亿元,比上年增长14.3%。本省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企业158个,从业人员5.8万人;全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2192.03万平方米,竣工面积907.69万平方米;实现利润总额8.13亿元,上缴税金10.32亿元。

(三)旅游业和房地产业

全年实现旅游业增加值229.96亿元,比上年增长11.3%。全年接待旅游过夜人数3672.5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0.6%。其中,接待国内旅游者3596.87万人次,增长11.1%;接待入境旅游者75.64万人次,下降7.3%。全年旅游总收入428.56亿元,比上年增长13.0%。

全年房地产业完成增加值288.54亿元,比上年增长19.2%。全年房屋施工面积6173.00万平方米,增长20.8%;销售面积1191.23万平方米,增长27.8%;销售额1032.65亿元,增长40.4%。

(四)交通运输业和邮政电信业

全年交通运输邮政和仓储业实现增加值140.96亿元,比上年增长6.6%。全年货物运输周转量1399.33亿吨公里,下降10.1%;旅客周转量570.16亿人公里,增长12.9%。

全年邮政业务总量8.87亿元,比上年增长13.9%;电信业务总量101.58亿元,增长6.3%。年末全省固定电话用户174万户。年末移动电话用户858万户,增长10.6%。年末拥有互联网用户111万户,增长15.1%。固定电话普及率每百人19.44部,移动电话普及率每百人95.84部。

(五)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

全年批发零售业完成增加值344.49亿元,比上年增长16.2%;全年住宿餐饮业完成增加值110.33亿元,比上年增长8.7%。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71.89亿元,比上年增长14.0%。按经营地分,城镇零售额847.82亿元,增长13.5%;乡村零售额124.07亿元,增长17.6%,快于城镇4.1个百分点。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额828.46亿元,增长14.5%;餐饮收入143.43亿元,增长11.3%。全年免税店商品销售额34.21亿元,同比增长38.3%。

(六)金融业、证券业和保险业

全年金融业完成增加值151.64亿元,比上年增长16.0%。年末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5952.5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6.4%。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4630.7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8.9%。银行业金融机构利润总额108.53亿元,增长41.3%。

全年通过发行、配售股票共筹集资金61.77亿元;年末境内共有上市公司26家,股票市价总值1795.71亿元,比上年增长24.3%;证券和期货交易总额78394.42亿元,比上年增长86.9%。

全年原保险保费收入72.61亿元,比上年增长20.5%;赔付支出22.01亿元,比上年增长21.1%。

四、对外经济

全年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值149.7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6%。其中,出口总值37.06亿美元,增长18.2%;进口总值112.72亿美元,增长0.8%。

全年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8.1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0.3%。新签外商投资项目62宗,协议合同外商投资额8.43亿美元。

五、 科学技术、文化和体育

新培育并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有28家,累计达到127家;69个项目通过海南省高新技术项目认定。全年新增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省级重点实验室11家。全省组织实施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4项、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项目4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8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21项、国家星火计划项目8项、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10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50项。全年共申请专利2358项,比上年增长29.3%;获得专利授权1331项,增长22.8%。

三沙卫视开播,舞蹈诗《黎族故事》和歌舞剧《执着》获得文华剧目奖,新编历史琼剧《海瑞》并全省巡演。全年有线电视用户达110万户,比上年增长15.7%。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和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达96.5%和95.5%。全省出版报纸24311万份,出版杂志802.84万册。

全年运动员在全国体育运动会比赛中获得金牌9枚、银牌9枚、铜牌10枚;在亚洲运动会比赛中获得金牌1枚。举办了第四届海南岛国际大帆船赛、第八届环岛国际公路自行车赛、IKA风筝冲浪竞速世界锦标赛、全国青年举重锦标赛、“金椰子”高尔夫球锦标赛、观澜湖高尔夫世界女子锦标赛、海南省农民篮球和排球比赛等重要体育赛事。

六、节能减排、生态环境和地质勘查

(一)节能减排

全年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0.67%;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8.0%。新建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1个,现共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30个,年末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108.4万立方米,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由上年的75%提高到76%;新建成垃圾处理设施36个,现共有垃圾处理设施124个,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关闭17家橡胶加工厂、2家糖厂、2家砖厂、1家水产品加工厂、2家造纸厂、1台燃煤发电机组;对11家工业废水企业、181家养猪(鸡)场开展了污染治理;对海口电厂8#机组、东方电厂2#机组以及昌江华盛、华润、儋州金路等4条水泥生产线进行脱硝设施建设。

(二)生态环境

全年城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其中77%监测日空气质量为优,部分城市(镇)的个别监测日主要受颗粒物影响,空气质量出现轻度或中度污染。90.8%的监测河段、88.9%的监测湖库水质符合或优于可作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的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海南岛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为优,绝大部分近岸海域处于清洁状态,一、二类海水占92.7%,94.1%的监测海域水质符合水环境管理目标的要求。

全年造林绿化面积3.0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61.9%,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9.56%,提高0.32个百分点。年末全省共有自然保护区49个,其中国家级9个,省级23个;自然保护区面积达270.23万公顷,其中国家级10.36万公顷,省级258.45万公顷。

(三)地质勘查

全年新发现矿产14处,其中金属矿产2处、非金属矿产12处。地质勘查机械岩心钻探11.70万米。

七、人口

根据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推算,人口出生率14.59‰,死亡率5.90‰,自然增长率8.69‰,比上年下降0.16个千分点,控制在年初预期目标9.1‰以内。年末常住人口895.28万人,比上年增加8.73万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到52.74%。

八、各市县(区)地区生产总值

经省统计局联审评估认定,2013年各市县(区)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增速如下(见下表):

 

 

2013年各市县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市      县

绝对数(亿元)

比上年增减(%)

东部地区

1848.70

10.2

海 口 市

904.64

9.9

三 亚 市

373.49

10.1

文 昌 市

175.65

9.3

琼 海 市

162.61

12.2

万 宁 市

147.12

10.2

陵 水 县

85.20

13.0

中部地区

216.40

9.7

五指山市

18.30

10.0

定 安 县

61.48

10.0

屯 昌 县

46.54

9.9

琼 中 县

28.07

10.5

保 亭 县

29.23

7.8

白 沙 县

32.77

10.1

西部地区

1066.40

10.4

儋 州 市

449.36

8.5

#儋 州

195.23

9.4

  洋 浦

254.13

7.9

东 方 市

124.13

9.0

澄 迈 县

201.56

15.3

临 高 县

119.19

12.0

乐 东 县

80.67

9.2

昌 江 县

91.49

11.4

注:本表绝对数按当年价计算,增速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