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超额完成2017年法律援助任务

10.01.2018  08:32

维护困难群众和农民工合法权益
我省超额完成2017年法律援助任务

  为民办实事 群众得实惠

  ■ 本报记者 金昌波

  “感谢蔡律师对我们农民工的帮助。新的一年,祝您工作顺利,家庭幸福……”1月1日一大早,“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志愿律师蔡红庆就收到服务地白沙黎族自治县邦溪镇村民陈娥芳(化名)发来的手机短信。像这样的短信,他当天共收到7条,分别来自白沙黎族自治县的7名农民工。

  7条祝福短信背后,是一个暖心的法律服务故事。2017年,陈娥芳等7位农民工服务于海南某物业有限公司白沙分公司,从事清洁工、水电工、保安等工作,每月工资1000多元。但该公司却长期以各种理由为借口,拖欠其工资。

  “工资不发,打电话催对方每次都说过两天给,但是一拖就是大半年。”2017年9月28日,在联系不上该公司负责人后,陈娥芳等7位农民工将该公司投诉到白沙相关部门,而后由白沙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此案,并指派蔡红庆律师办理该案。随后,在蔡红庆律师的帮助下,陈娥芳等人向白沙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立案,追索劳动报酬23150元。

  “现在,我们7位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已全部结清了。”2017年11月17日,经调解,该公司陆续支付了农民工报酬。拿着被拖欠的工资款,陈娥芳发自内心感激:“多亏了白沙法律援助中心和蔡律师帮忙,我们才顺利拿回了工资,实实在在地帮我们解决了问题。

  在海南,像陈娥芳等人这样获得免费法律援助,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群众还有很多。自2014年以来,省委、省政府连续4年把“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列入为民办实事事项。2017年,我省为民办实事法律援助工作确立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办理案件不少于1.8万件,受援人数不少于1.8万人次,免费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不少于5.8万人次。

  一年来,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省司法厅高度重视,专门成立督导小组,对全省各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进行督导,确保为民办实事事项落到实处。

  据了解,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是我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对象。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汉梅介绍,近年来,我省不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最低工资标准,并实行动态调整。

  “2017年,我省对符合条件的特殊群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及残疾人提供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认真办理困难群众在就业、就医、社保等领域的法律援助案件,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得到社会各界好评。”王汉梅说。

  据悉,截至去年11月20日,2017年“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事项三项目标任务均已完成。其中,全省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9459件,占全年任务量1.8万件的108.11%,其中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6671件,帮助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8549万元;援助受援人19662人次,占全年任务量1.8万人次的109.23%;免费解答群众法律咨询70799人次,占全年任务量5.8万人次的122.07%,法律援助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不断凸显。

  (本报海口1月9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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