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31.03.2016  17:13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海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现发布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5320749,E-mail:[email protected])。

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点情况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制定了《海南省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试行)》,明确了信息披露工作的原则、职责、权限、内容、方式、程序、责任追究等。在省社保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2014年海南省社会保险情况》、《2014年海南省本级社会保险情况》,从覆盖范围、基金收支、待遇支付、关系转移、基金资产管理等多个方面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运行情况,同时,主动公开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病种、药品、诊疗目录,各项社保经办政策依据、办事指南、公告信息等。开设“海南社保”微信公共平台,线上线下多渠道加强与群众互动,及时解答群众的问询,回应热点舆情。向参保人提供社会保险手机信息服务,每月发送一条当月参保缴费信息。全面开展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邮寄工作,主动向参保人告知其上一年度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情况,全年累计寄送30余万份。制作、印发了图文并茂的社保经办政策、办事指南等宣传资料10余万册(张)。二是积极公开就业创业信息。及时公开促进就业、鼓励创业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措施。今年以来,通过举办“春风行动”及农民工专场招聘等活动,公开各项就业优惠政策,免费发放《农民工手册》、“春风卡”等宣传资料10万余份。省人力资源市场举办140场招聘会,向约25.5万人次进场求职者进行了政策宣传。

(二)政策解读回应情况。在厅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上对我省新出台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政策文件,及时进行解读,使群众更加准确了解掌握政策文件精神实质。2015年,对5份重要政策文件进行了解读。

  (三)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按照《条例》要求,厅办公室根据处室提供的信息,及时对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行更新完善。深化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对厅系统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信息公开程序、时限、审核、保密审查等重要环节注意事项。一是明确公文制发环节公开审核的规定。公文从制发起由处室负责人确定是否公开及公开形式。二是明确发布协调责任。厅办公室及时督促机关处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定期统计发布信息的数量。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经过保密审查后,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三是严格保密审查。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审查教育,严格执行保密问责。对权力运行的关键部门、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要事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做法,尽量使公民、法人和其他机构及时快捷获取政府信息,扩大民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此外,完善12333公共服务平台服务标准,提高了12333咨询员的服务意识。2015年,12333热线总呼入量183458通,自动语音服务量103936通,人工台服务量62035通。网站累计访问量880万人次。充分利用政务中心平台,推进咨询平台、政务公开栏、服务指南等便民利民载体建设。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有效方式,针对群众广泛关注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热点焦点民生问题,及时、主动、全面地向社会主动公开了部门工作、机构职能、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人事信息、行政职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部门预决算业务工作等,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2015年,在厅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324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我厅通过网上、服务窗口受理群众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响应公众诉求,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反馈和查询程序,确保及时回复。同时,加强与信息公开申请人的沟通交流,对不属我厅业务范围等情况进行解释说明,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输。2015年,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在规定的时限内答复。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虽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初见成效,但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尚需逐步扩大,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及时性需要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各处室及时公布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拓宽信息公开形式,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三是抓住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更好地服务中心工作,更好地服务群众,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