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市辐射环境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14.02.2016  12:38

  2015年,在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厅有关辐射环境管理的工作部署,积极配合省厅开展各项辐射环境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分工,配备专人管理,建立并完善辐射环境管理机制,有效保障了我市辐射环境管理工作规范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目前我市有密封源14家,非密封源4家,射线装置89家,其中停用20家;市电网220kV变电站5座,110kV变电站23座,35kV变电站9座,广播电视塔3座,通信基站3147台。放射源主要分布在科研单位、辐照中心、啤酒厂、薄膜厂、火车站、码头、医用伽玛刀、后装医疗装置、核医学、厚度测量仪和高等院校等方面。在放射性同位素中:拥有Ⅰ类源单位1家,Ⅰ类源20枚;拥有Ⅱ类源单位3家,Ⅱ类源34枚;拥有Ⅲ类源单位2家,Ⅲ类源3枚;拥有Ⅳ类源单位4家,Ⅳ类源4枚;拥有Ⅴ类源单位5家,Ⅴ类源10枚。在射线装置中:Ⅱ类射线装置20台,Ⅲ类射线装置285台。2015年受理29宗投诉件,配合省厅对我市核技术应用单位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6家、限期整改1家,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检查单位5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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