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省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

12.01.2018  08:53

各有关人员:

根据海南省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安排,现将评审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18年2月2日8:30-12:30

二、答辩地点

海南新燕泰大酒店三楼(海口市海甸五东路18号,联系电话:36769666)

三、答辩内容

        参评人员评审申报材料中与业绩成果及政策理论水平有关的问题。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请参评人员于2月2日7:5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答辩地点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未持有有效身份证原件者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

(二)根据评审分组情况,每小组按照抽签确定答辩顺序,并领取答辩顺序号,抽签时间为8:00。

(三)按照抽签顺序分组答辩,每人答辩时间12分钟,答辩候场时可携带资料,答辩时不得携带资料入场,答辩开始时不需要自我介绍。

(四)答辩满分25分,成绩低于15分者,评审不予通过。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燕芸,联系电话:68531650

 

 

海南省财政厅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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