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2015年度重点项目开始申报 时间截止至9月15日

05.09.2014  18:06

      原标题:三亚2015年度重点项目开始申报 时间截止至9月15日

      记者9月4日从市发改委获悉,为更好地推进全市2015年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三亚日前开始启动2015年度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时间从9月1日至9月15日。申报条件为:政府投资项目5000万元以上,社会投资项目2亿元以上,农业、社会事业、产业重要配套项目及节能技改项目投资总额可适当降低。

      按照相关规定,申报范围包括对经济带动作用大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起到积极促进作用的项目;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基础设施、城镇化建设、新型工业、旅游产业、文化产业、现代农业、生态环保、商贸物流等项目;主要民生项目;结转未完工或未动工的2014年重点项目。

      据了解,申报项目按重点项目和预备重点项目两类申报。重点项目为:根据项目建设阶段分为竣工项目、续建项目及新建项目,其中计划2015年内能竣工的项目,申报竣工项目;2014年底前已开工,但2015年年内不能竣工的项目,申报续建项目;计划2015年内开工建设的项目,申报新建项目。预备重点项目为:2015年进行前期工作的项目,申报预备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的申报材料为:本市2015年重点项目申请表、项目简介、本市2015年重点项目通讯录、本市2015年重点项目要素需求表,以及项目有关批复文件——已完成有关审批手续的提供相关批复文件(竣工、续建项目提供完整的前期各项审批手续,新建、预备项目提供已完成的前期审批手续,如无土地权属证明或规划意见的项目,须提供项目地块四至坐标),有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有关支持性意见的提供相应文件和项目业主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三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项目业主为市政府直属部门可不提供)。

      市发改委提醒,各拟申报单位必须在申报期限内按要求进行申报,逾期将不再受理;申报本市2015年重点项目的同时可提出申报本市2015年海南省重点项目,历年省、市重点项目如不申报将视为不再申请列入2015年度省、市重点项目,原则上不自动结转;保密项目原则上不得申报省、市重点项目;已完成审批的项目,必须以审批的项目名称进行申报。如有使用推广名称的项目,可在审批名称后加括号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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