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实施方案

24.10.2016  17:20

 

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 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2016年度脱贫攻坚任务,根据《中共定安县委办公室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安县2016年度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定办发〔2016〕29号)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目标,采取得力措施,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领导干部结对帮扶脱贫29户;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6000人;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的接收工作;做好面向“三支一扶”等人员的公务员定向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向招聘工作;技能就业创业培训2070人(含创业培训和下岗失业人员在就业培训)。

三、工作内容

(一)实施结对帮扶脱贫。 各单位要抓好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脱贫,加大帮扶力度,每名正科级干部要联系帮扶贫困户3户,副科级干部要联系帮扶贫困户2户。

(责任领导:辜秀文,责任单位:人社局、社保局、就业局、农保局、劳监大队、仲裁院)

      (二)引导劳务输出脱贫。 对建档立卡中636户有劳动能力但无固定收入的贫困人口,建立贫困户劳动力求职信息卡。同时,加大劳务输出培训投入,统筹使用各类培训资源,以就业为导向,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围绕塔岭园区、南部槟榔加工园区等用工需求及家政、护理、保安、厨师、建筑等行业用工需求,免费为贫困户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并推荐其成功就业。积极组织贫困户劳务输出,并强化跟踪服务,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且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费的,给以用人单位补贴实际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部分仍由个人负担;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补贴标准为其缴纳数额的66%。

(分管领导:苏汝成、周让美,责任人:郑光伟,责任单位(股室):就业局、劳力股、社保股)

(三)实施人才引领脱贫。 建立政策激励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各类技术人才到贫困地区领办创办产业项目,扎根贫困地区基层建功立业,对在贫困地区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人员,鼓励有空编的基层事业单位按规定积极留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认真落实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向招聘等政策。全面开展贫困劳动力实用技术技能培训工作。

(分管领导:苏汝成、周让美,责任人:郑光伟、李秀伟、李信杰,责任单位:就业局、人才股、公务员股)

(四)实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 。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对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或者丧失劳动力的家庭实现政策性保障兜底。

(分管领导:周让美,责任人:郑光伟、王聘锦、蒙美富、吴京伦、童振亚,责任单位:就业局、社保局、农保局、社保股、劳力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成立人社局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辜秀文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吴灿、郑光伟、谢永兴担任,成员由局各股室股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社局办公室,由袁中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抓好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落实责任制。 所属各单位、人社局各股长要切实肩负起工作责任,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三)实施月报制度。 所属各单位、人社局各股长要每月23日前将开展工作情况报人社局办公室汇总,以便统一报县扶贫办。

(四)实施督查问责制度。 脱贫攻坚工作是县委县政府的一项重要惠民工程,各单位(股室)要高度重视,人社局党组(党委)纪检组将对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不按要求完成任务的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