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01.10.2015  18:41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自然科学(理、工、农、医)和人文与社会科学。

二、项目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我省高等学校在职教师、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申请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申报时年龄不超过60岁;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三)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另一个项目的申请;

(四)历年立项未结题和被撤项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自撤项发文之日起3年内)不能再申报此类项目;

(五)己在其他部门申请立项或已立项的项目不能再重复申报此类项目;

(六)申请人只能从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科学研究项目中选择一类进行申报。

三、项目层次、立项、申报数额

201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层次,申请人只可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评审时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分开评审,重点项目落选将不参与一般项目评审。

201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拟立项100项,其中重点项目20项,一般项目80项。

各校项目申报采取限额推荐的方式进行,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报推荐数额由学校统筹, 我校名额为10项。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需严格按照指南(详见附件)进行,指南外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

(二)各校申报项目须兼顾不同层次、科类、成果形式;

(三)所报项目要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发展的12大产业,鼓励跨学科、交叉学科研究。

 

五、项目申报程序

(一)预申报:因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为限项申报项目, 请各位老师于2015年10月16日将电子版及纸质版申报材料1份交至学院,由学院集中于10月19日上午上班时间统一将申报书及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交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可从海南省高等教育网下载)。

(二)网上申报,获得推荐名额的项目负责人,登录海南省高等教育网www.hngjc.cn, 网上申报须在2015年10月28日前完成;

(三)纸质版材料 一式2份于11月1日上午 交至科技处。

 

六、其他要求

(一)各学院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要广泛动员、严格把关,做好形式审查,严格把关,做到宁缺勿滥;

(二)项目申请人要认真填写《申请书》,不按规定填写的,不予受理;

(三)获得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2-3年,研究开始时间统一写成2016年1月;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联系人:阳知妹;电话:88651738;邮箱地址: [email protected]

 

 

附件1: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hngjc.cn/info-18633.html

附件2:201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指南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