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海南省工会组织工会工作统计普查公报

25.11.2015  20:14

 

海南省总工会研究室

(2010年4月8日)

经中华全国总工会核定,现将我省2009统计年度(2008年10月1日-2009年9月30日)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普查结果公报如下:

一、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状况

基层工会组织    全省基层工会10413个,比上年增加1477个,增长16.5%。依所在单位类型分,企业工会6745个,占64.8%,比上年增加1266个,增长23.1%;事业单位工会2144个,占20.5%,比上年增加77个,  增长3.5%;机关工会1211个,占11.6%,比上年增加124个,  增长11.4%;个体经济组织工会313个,占3.1%,比上年增加164个,  增长110%。

全省基层工会共覆盖企业、事业、机关单位12014个,比上年增加1675个,增长15.9%。其中覆盖企业7427个,占61.8%,比上年增加1396个,增长23.1%;覆盖事业单位2894个,占24.1%,比上年增加38个,增长1%;覆盖机关1693个,占14.1%,比上年增加241个,增长16.6%。

会员及覆盖职工    全省工会会员数为84.5万人,比上年增加5.3万人,增长6.7%。其中女会员35.1万人,占41.5%;农民工会员7.6万人,占9%。工会会员中,有57.2万人在企业,占67.7%,比上年增加2.6万人,增长4.8%;  17.9万人在事业单位,占21.2%,比上年增加0.7万人,增长4.1%;  7.9万人在机关,占9.3%,比上年增加1.1万人,增长16.2%; 1.5万人在个体经济组织,占1.8%,比上年增加0.88万人,增长142%。全省已建工会单位员工共有94.5万人,比上年增加5.1万人,增长5.7%;入会率为89.4%。

工会干部队伍    全省基层工会专职工作人员1470人,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女专职工作人员523人,占35.6%,比上年减少48人,下降8.4%。基层工会兼职工作人员3.8万人,比上年增加0.65万人,增长20.7%。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中,专职女职工工作人员287人,比上年减少34人,下降10.6%;兼职女职工工作人员5722人,比上年增加615人,增长12%。

二、基层以上工会组织建设

基层以上工会组织    全省基层以上工会228个,比上年增加24个,增长11.8%。其中,县级地方以上工会23个,省级产业(厅、局、公司)工会29个,地市级产业(局、公司)工会6个,县级产业(局、公司)工会86个,归属中央的企业集团工会1个,归属地方的企业集团工会5个,乡镇、街道总工会58个,其他乡镇、街道级工会18个,工业园区工会2个。

全省基层以上工会专职工作人员550人,与上年基本持平;兼职工作人员1035人,比上年增加76人,增长7.9%。

工会领导班子建设    全省县及县级以上地方工会领导班子成员75人,其中工会正副主席69人。县及县级以上地方工会主席中担任同级党委常委的1人;担任同级人大副主任的8人;担任同级政协副主席的1人。

工会干部教育培训    本年度参加地方、产业工会任职培训的基层和基层以上工会干部1709人次;参加适应性岗位培训的基层和基层以上工会干部2570人次;参加地方、产业工会领导干部研讨班的458人次;参加地方、产业工会企业工会干部培训班的1402人次。

三、工会保障工作

联系困难职工    本年度全省参加联系困难职工户活动的各级领导干部5173人,共联系困难职工家庭11273户;参加联系困难企业活动的领导干部123人,联系困难企业233家。

送温暖工程     全省已建立送温暖工程基金的基层工会294个;送温暖基金结存额987万元。全省已建立送温暖工程基金的基层以上工会26个,送温暖基金结存额143万元。

参保情况     在已建工会组织所覆盖94.5万名职工中,已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有60.8万人,占已建工会组织全部职工的64.3%,增长1.3个百分点;已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有63.1万人,占已建工会组织全部职工的66.8%,增长5.8个百分点;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有56.9万人,占已建工会组织全部职工的60.2%,增长3.2个百分点;已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53.6万人,占已建工会组织全部职工的56.7%,增长4.7个百分点;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52.8万人,占已建工会组织全部职工的55.8%,增长9.8个百分点。

四、工会源头参与和集体合同工作

工会源头参与    全省县及县级以上地方工会本年度与同级政府开过联席会议的8个,占县及县级以上地方工会总数的34.8%。

全省各级地方及产业工会参与建立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14个。

集体合同    全省签订综合性集体合同1864份,比上年增加570份,增长44%;覆盖企业2835个,比上年增加1460个,增长106%;覆盖职工25.9万人,覆盖职工占全省企业职工的45.4%。

全省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5份,覆盖企业643个,覆盖职工2.8万人;行业性集体合同4份,覆盖企业486个,覆盖职工9.6万人。

全省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096份,覆盖企业1861个,覆盖职工11万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中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5份,覆盖企业543个,覆盖职工2.8万人;行业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4份,覆盖企业380个,覆盖职工2.3万人。

全省签订劳动安全专项集体合同27份,覆盖企业27个,覆盖职工1022人;签订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639份,覆盖企业728个,覆盖职工12.5万人。

五、工会民主管理工作

职代会制度    全省基层工会覆盖的企事业单位共计8889个,其中建立了职代会(职工大会)制度的4781个,占53.8%,比上年增加2479个,增长107%;覆盖职工68.1万人,占81.1%。

本年度召开了职代会的企事业单位1897个,占已建职代会(职工大会)制度企事业单位的39.7%,比上年增加187个,增长10.9%。

厂务公开工作    全省已建工会的企事业单位实行厂务公开的4692个,占52.8%,比上年增加2277个,增长94.3%;覆盖职工67.6万人,占80.5%,比上年增加17.2万人,增长34.1%。实行厂务公开的已建工会企业中,国有及国有独资企业1213个,占已建工会国有及国有独资企业的91.4%,覆盖职工32.5万人,占已建工会国有及国有独资企业职工的97.5%;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国有控股公司159个,占已建工会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国有控股公司的93.5%,覆盖职工3.3万人,占已建工会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国有控股公司职工的97%;集体企业563个,占已建工会集体企业的91.2%,覆盖职工3万人,占已建工会集体企业职工的93.7%;其他企业1032个,占已建工会其他企业的20.7%,覆盖职工13.9万人,占已建工会其他企业职工的48.4%。

六、工会劳动保护工作

工会劳动保护制度    全省企事业工会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627个,占7.1%,比上年增加52个,增长9.1%;全省企事业工会建立分公司、分厂、车间一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2274个,设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4632人;本年度企事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受理举报案件53件。全省基层以上工会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55个,占基层以上工会的24.1%,比上年增加22个,增长66.7%;设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193人;本年度全省基层以上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受理案件38件。

安全生产监督    本年度全省各级工会参加安全生产检查8708次,参加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463件;参加“三同时”审查验收项目379项。其中,基层以上工会416次;基层以上工会提出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整改意见251条;参加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56件。

全省已建工会企事业单位执行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及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在经期不得安排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及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的有关规定的3513个,占39.5%;执行女职工在怀孕、哺乳期间关于体力劳动强度等方面有关规定的4431个,占49.8%。

七、工会法律工作

工会法人资格登记     全省9920个基层工会领取了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比上年增加7348个,增长285%;已登记工会法人中,领取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的有3577个,比上年增加1276个,增长55.1%。

工会立法参与    全省、地(市)级地方工会参与制定地方法规4个,其中涉及职工权益的法规3个,占75%;涉及工会权益的法规1个,占25%。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    全省企事业工会建立劳动法律监督组织383个,占4.3%。本年度全省企事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受理违法、违规案件49件,其中工会自行处理37件,提请劳动监察部门处理5件。全省基层以上工会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18个,占6.3%。本年度基层以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受理案件19件,其中工会自行处理4件,提请劳动监察部门处理8件。

工会劳动争议处理    全省基层工会所在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358个,占企事业工会的26.5%,比上年增加1853个,增长366%。本年度全省企事业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857件,其中集体劳动争议7件,占0.8%;调解成功447件,占52.1%。全省设立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3个,本年度受理劳动争议21件,调解成功19件,占90.5%。

基层以上工会取得劳动争议仲裁员资格的工会干部16人,其中受聘9人,占56.3%。本年度工会劳动仲裁员参与处理仲裁案件101件。

工会劳动法律援助    全省建立工会法律援助服务机构的基层以上工会16个,占基层以上工会组织7.1%。本年度为职工提供咨询代书等服务13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75件,处理21件,结案率12%。

八、工会经济技术工作

劳动竞赛    全省开展劳动竞赛的企事业工会428个,占全省企事业工会的4.8%;参加企事业工会组织的劳动竞赛的职工17.4万人次,占已建工会企事业单位职工人数的30.5%。

职工技能    本年度基层以上工会组织技术培训班71次,参加职工1.1万人次;参加工会组织的技能比赛职工1.8万人次,其中,通过比赛晋升技术等级的200人次。

合理化建议     本年度全省已建工会企事业单位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1.4万件,其中已实施0.7万件,占50%。实现技术革新项目338项,职工发明创造项目17项,荣获国家专利项目12项,总结推广先进操作法项目208项。

九、工会宣传教育工作

全省基层工会共有直属文化宫、俱乐部420个,其中,馆藏图书1万册以上的直属图书馆144个;直属体育场、体育馆33个。

全省县及县级以上地方工会共有直属文化宫、俱乐部18个,馆藏图书1万册以上的直属图书馆4个,直属体育场、体育馆5个。县及县级以上地方工会拥有直属职工文化、体育协会9个,会员17.5万人。

十、 工会女职工组织 

全省建立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基层工会3478个,占全省基层工会的33.4%,比上年增加1165个,增长50.4%。全省基层以上工会建立女职工组织的196个,占86%,比上年增加58个,增长42%。全省基层以上工会女职工组织中,专职女职工工作人员86人,兼职女职工工作人员285人。

十一、工会经费审查工作

工会经费审查组织    全省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4974个,占全省基层工会的47.8%;本年度开展了本级工会经费年度预、决算审查的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1522个,占经费审查委员会的30.6%。

全省基层以上工会设有经费审查委员会169个,占基层以上工会的74.1%;设有经审会办公室的38个,占经费审查委员会总数的22.5%。

工会经费审查工作    全省基层以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中,本年度开展了对同级工会预、决算审查工作的44个,占26%;开展了对下级工会经费年度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30个,占17.8%;开展了对直属单位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25个,占10.9%。

十二、工会国际工作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

全省基层以上工会本年度接待应邀来访的国际交往代表团7个,来访人员306人;应邀出访的国际交往代表团2个,出访人员19人;接待应邀来访的业务考察代表团10个,来访人员191人;应邀出访的业务考察代表团7个,出访人员55人。

 

注:1、公有制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集体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为公有制企业之外的所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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