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做好2004年度全省职称工作的通知

19.11.2016  00:33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关于做好2004年度全省职称工作的通知

琼人劳保[2004]186号  

 

各市县人事劳动保障局、洋浦开发区人事劳动局、省直有关厅(局)、省属企事业单位:

      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建立起社会公认的人才评价体系,去年我省在修订评审条件、扩大评聘分开试点、试行量化评审、调整外语条件等方面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年要在巩固去年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我省的职称改革,并不断完善和发展。现就做好2004年度全省职称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推行评聘分开。今年,全省除中小学继续扩大试点外,其他职称系列均实行评聘分开,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含在我省工作的流动人员、民营企业人员、中央及外省驻琼机构和我省驻外分支机构人员)可根据自己拥有的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对照我省各系列新修订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自主申报评定一个或多个专业技术资格。各单位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和工作需要,在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根据所聘任职务,兑现相应的工资等待遇。

      二、扩大以聘代评试点范围。在去年海南师范学院试点的基础上,今年把试点范围扩大到部分高校,在这些试点单位的高校教师、实验系列实行依据岗位要求直接聘任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办法。所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在本单位、在聘期内有效。

      三、加强申报监督和预审工作。实行专业技术资格社会化评价、 个人自主申报制度后,各单位要做好申报前公示工作,即申报前所有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均需在单位公开展示,接受群众监督。单位要对公示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做出鉴定。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评审组织办事机构应拒收。各系列评审组织办事机构要严格按照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的预审,尤其要加强对核心材料的把关工作,保证材料真实、完整、规范。今后凡申报材料不合格的,不得提交评委会评审;未经审查提交的,评委会有权拒绝评审。

      四、积极探索科学化、多样化的评审办法。在学习和借鉴卫生系列量化评审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各系列都要设计出具有各自特点的、符合实际的量化评审方案,全面实行量化评审。

五、加大对关键要素的评估力度。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的过程中,对能够反映不同类别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的关键要素,要加大评估力度,如卫生系列的临床评估,各教师系列的教学评估,经济、统计、会计、审计系列的业绩审计、公证等。

  六、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评审条件。对那些经过一年的试行,证明不够合理、不够成熟的条件,各主实行改革部门要组织同行专家进一步修改、完善;个别尚未修订条件的系列,要尽快进行更新,各系列应全面执行修订后的标准和条件。

  七、继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扩大实行职业资格的范围,做好新建执业资格的首次考试工作,特别要做好二级注册建造师考试的命题、考务和评卷等工作。

      八、适当调整外语、计算机条件。针对各系列和资格层次对外语和计算机的不同需要,并考虑到长期坚持基层工作和年龄较大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今年对不同系列、不同层次人员将采取区别对待的办法(具体调整情况见附表)。同时,适当增加考试次数,继续延长考试成绩的有效期。

      九、对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实行特殊政策。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资格,其外语和计算机条件可比同类人员降一级,学历、资历、科研条件也可适当降低。少数民族自治地方适用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今年先在白沙县卫生系统试点。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专业技术人员如需要取得全国通用的专业技术资格,可按照一般条件申报评审或参加考试。

      十、评审工作安排。评审将有的计算机时间截止至2004年12月31日。其他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受理材料的截止时间。各市县人事部门、省直有关厅局和企事业单位在工作中要注重效率,保证质量,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完成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各项职称工作。

 

                                                                                                                          二○○四年七月六日

 

 

 

 

附:海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适用等级分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