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

09.01.2018  19:40

 

 

 

 

 

琼人社发〔2018〕2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开展201 8 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集中帮扶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8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211号)的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将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全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月8日至2月8日。

三、援助对象

(一)就业困难人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刑满释放、戒毒康复人员;

(四)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去产能中职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等人员。

四、工作目标

(一)宣传到位。使辖区内有这方面需求的居民知晓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具体经办机构;使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了解税收、金融、社保补贴等优惠政策及具体的申报程序,使招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了解集中安置残疾人和按比例吸纳残疾人的有关政策和具体要求。

(二)登记到位。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等援助对象按规定实名登记,摸清人员底数、了解技能水平、掌握就业需求,信息全部登记建册,实现全覆盖、全实名。

(三)帮扶到位。根据就业援助对象的不同需求,分类提供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使辖区内援助对象实现就业或处于积极的就业准备状态中,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四)回访到位。对辖区内已就业援助对象实现逐一回访,跟踪掌握其就业情况、问题困难、意见诉求,实现动态跟踪帮扶。

五、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政策宣传,落实就业政策。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依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及各类招聘会,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手册等形式,创新使用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深入基层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大力开展就业政策宣传活动。积极宣讲国家和我省的就业扶持政策,帮助每一位援助对象和吸纳援助对象的用人单位熟知政策、享受政策。要树立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典型,推广经验,增强信心,带动更多就业困难人员通过自身努力实现就业,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深入走访调查,开展实名登记认定。各地要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实行分片包干,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查,摸清各类就业援助对象基本情况、就业状态和就业服务需求,切实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入库,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帮扶方案。全部登记造册,录入当地就业信息管理系统。

(三)开展依托专项活动,集中实施帮扶。对于援助对象未实现就业的,要专门制定帮扶方案,因人施策。对于就业意愿不强的,要加强职业指导,促进其主动投入到求职就业过程中;对于技能较低的,要实施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帮助其尽快掌握一门实用技能;对于家庭负担重、就业时间不固定的,要重点为其提供工作地点合适、工作时间灵活的岗位信息;对于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要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实施托底安置。要加强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工作,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四)加强跟踪回访,注重跟踪帮扶。要发挥社会合力,充分调动各级就业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企业等方面力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就业援助专场招聘会;对于援助对象已实现就业的,要加强人员回访,实施动态跟踪帮扶。要对已就业援助对象至少开展一次回访调查,了解其就业现状和相关诉求意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努力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要重点引导一批年龄较轻、学习能力强的人员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努力提升就业能力,重新投入市场就业。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残联组织要高度重视,将2018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作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两节”期间为困难群众送温暖和解决困难群众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明确活动的具体目标、任务和要求,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残联组织要指导、组织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建立目标责任制,认真做好政策宣传、摸查家访和具体援助工作,努力做到真情帮扶、个性服务、精细援助和动态管理,确保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全面、顺利开展。

(三)抓好统计,认真总结。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残联组织要设专人负责就业援助月活动的相关工作,并结合自身职能,做好本部门的相关总结和统计工作,并于2018年2月10日前,将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1、2)分别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和省残联。

 

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

联系人:刘小俊、潘勇、丁健

联系电话:65200862、65367445(传真)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2、省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人:王玉忠、董小玲

联系电话:65375049、6535714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2018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填报).docx

          2、 2018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填报).docx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