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连续19年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27.08.2018  23:51

 

海南省构建并不断完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连续 19 年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      

 

椰风吹拂田畴绿

    连续19年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但海南省做到了。19年来,海南省确保耕地保有量指标任务1072万亩,只有增没有减;实施省级土地整治项目222个,建设规模166万亩,总投资40.99亿元,新增耕地10.7万亩,明显改善了项目区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走进海南省乐东县尖峰镇万亩土地整治项目区,一条条笔直宽敞的水泥路在脚下延伸,一片片翠绿的香蕉林、蜜瓜田尽收眼底。这处处绿意盎然的景象背后,是海南省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建设所取得成效的缩影。

 

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

 

      2017年底,海南省提出,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07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909万亩,确保建成477万亩高标准农田。  

 

  调查显示,海南省耕地后备资源区域分布不均衡,全省符合条件的耕地后备资源60%分布在澄迈、东方、乐东、昌江4个市县,而北部、东部经济相对发达的海口、三亚及琼海等沿海市县,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建设占用耕地数量较大,难以在本市县行政域内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此外,由于多年来开垦利用,以及受地形、地貌和水源等自然条件及生态保护的限制,海南省可用于开垦的耕地后备资源已近枯竭。

 

  面对困境,海南省积极尝试,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做到按期缴纳、应收尽收,努力提高补偿力度。对财力较强、条件较好的市县,鼓励其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先行试点、逐步推开,不断提高耕地保护内在动力和积极性,切实做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和土地整治项目区建设,将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好、建设好。

 

 

  其实早在2011年,海南省就按因素法,每年从省级留成的新增费中安排40%的资金,依据各市县上年底保有的基本农田面积、水田面积及上年缴入省库的新增费作为分配因素,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保护、土地整理和耕地开发。截至目前,海南省已按因素法分配市县新增费9亿元。

 

  此外,为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强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海南省近日出台《海南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对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的组织实施、交易原则、交易程序、交易监督等方面作了详细说明。

 

  各市县也积极探索,开展耕地保护补偿工作。如三亚市多年来利用财政转移收入贯彻落实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按照各个乡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配基本农田保护补助资金,各乡镇在获得补助资金后根据承担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或其他责任单位成员代表大会决定同意后,进行具体安排。

 

十二五”期间,海南省完成各类补充耕地项目63个,新增耕地面积5.97 万亩,其中省级项目新增耕地1.73万亩,市县级项目新增耕地4.24万亩,通过项目建设为全省市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耕地占补平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7年底,海南省已连续19年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在海南省第七次人民代表大会上,省委书记刘赐贵对海南省今后5年的工作提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刚性约束,打造山青水秀的生态空间、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等要求,给全省耕地保护工作赋予新的内涵。

 

 

大力实施土地开发整治项目

 

  耕地质量关系到农田综合生产能力、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土地可持续利用。为此,海南采取“以整治促保护、以开发促建设”的原则,围绕粮食生产基地建设、冬季瓜菜生产基地建设、热带水果生产基地建设和南繁育制种基地建设,不断加大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力度,充分发挥土地开发整治在耕地保护工作中的作用。

 

  提高土地产出率,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是广大农民的愿景。海南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处长陈孝义说:“海南省国土部门牢记这一使命,将土地整治项目与农业结构调整、适度规模产业化经营结合起来,配套建设高等级的道路、水利设施,将原有零星细碎的地块规整成片,促进了公司+农户等模式的适度规模产业化经营,着力打造现代农业基地,助力农民增收。”    

 

  海口市南渡江流域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是海南省获得中央支持的最大的土地整治项目,整治规模32.6万亩,投资27.95亿元。该项目于2012年8月开工,建设高标准农田21万亩,新增耕地5118亩。目前已基本完工,进入收尾阶段。建成龙华区新坡镇(新彩)项目暨兰花产业园、秀英区东山镇(马坡)项目暨蔬菜产业园等一批项目,形成了初具规模的现代农业基地。南渡江流域东山镇马坡洋项目通过整治,吸引了海南广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罗牛山等10多家农业企业进驻,带动企业投入10亿多元。

 

  过去,万宁市龙滚镇土地整理项目区田间道路、农田水利设施年久失修,无法满足群众正常农业生产需求。从2011年起,该市分期实施万宁市龙滚镇土地整理项目,总规模5.20万亩,投资1.05亿元。通过田、水、路、村综合整治,形成了配套完善的田间道路系统和排灌系统,收到了“整理一片、保护一片、显效一片”的土地整治功效。

 

  澄迈县大东洋和国际洋整治面积2.06万亩,涉及9个村委会,是该县瑞溪、永发两镇主要粮食生产基地和瓜菜基地。项目整治前,区内田间道路狭窄、坑洼不平,原有排沟常年失修,灌排设施不完善,严重制约农业发展,部分土地因灌溉等问题而撂荒。以上两个项目于2014年初开工,共修建灌渠、排沟总长70多公里,田间道路76公里,并配套了一批水闸、机耕桥等设施,使田洋旧貌换新颜。

 

  乐东是海南省重要的现代农业基地。近年来,乐东通过实施土地整治项目,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发展品牌农业为抓手,打造乐东农业“升级版”,促进了设施农业、生态农业和旅游观光农业的发展。近年来,尖峰镇陆续实施长田土地开发整理、翁田土地开发等5个项目,总规模4.4万亩,新增耕地1.62万亩。

 

  海南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土地综合整治,打造了颇具规模的现代化农业基地,实现规模化经营,为农业科技产业化发展奠定了基础。目前,通过土地整治,新增粮食产能62.8亿斤,受益人数达到31.53万人,农民人均新增年收入343元。

 

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国策

 

      “十二五”以来,海南省一手抓耕地保护工作的落实,一手抓耕地保护规章制度的建章立制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协调解决耕地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坚持保发展、保红线两不误。先后编制了《海南省国土资源“十二五”规划》《中国南繁“硅谷岛”建设规划(2012-2020年)》等涉及耕地保护的阶段性规划和专项规划。  

 

      2013年以来,海南省开展两次大规模闲置土地专项处置行动。2016年9月,海南再次部署开展新一轮处置工作,让闲置土地得到盘活,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减少对耕地的占用。2015年6月1日,海南举行整治违法建筑3年攻坚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明确严厉打击非法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非法占用农用地建房、破坏林地建房、非法批准征占土地建房、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行为等整治重点。  

 

      2013年10月,李某未报国土资源部门审批,擅自占用临高县凰桐镇凤蛟村24亩农用地修建仓库。临高县国土资源局于2014年9月对李某作出行政处罚。2015年9月,李某向临高县国土局缴纳罚款15万元,剩余罚款24万余元仍未缴纳。2017年5月,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李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占用耕地建仓库,被告不但被判刑两年缓刑3年、罚款40万元,而且被责令修复生态环境。”这是去年8月2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运用恢复性司法机制审理的一起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也是海南面对非法占用耕地行为决不手软的写照。  

 

 

  同时,海南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落实“十三五”时期建设用地总量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占用建设用地面积下降20%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竞争、有序的土地市场体系,引导产能过剩和“僵尸企业”用地退出、转产和兼并重组。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规范建设项目节地评价,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建立健全健康休闲产业用地标准体系。

 

  此外,建立并完善管理制度,强化耕地保护。严格执行土地违法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土地从“一家管、大家用”向“大家管、大家用”转变。推进政府领导干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离任审计制度的建立,昌江、琼海等市县政府已先后建立了相关审计制度,加强执法监管及责任追究。强化补充耕地管理及质量建设,提前编制补充耕地计划、多方筹措资金,加快实施补充耕地项目,滚动储备耕地指标。

 

  站在历史的新起点,海南省将坚持“保量、提质、创优”的道路,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产生综合性功效,真正让百姓受益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8月25日一版头条,作者:尹建军、桂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