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用2年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涉8万多名教师利益

12.08.2016  19:08

      原标题:海南用2年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涉及8万多名教师利益

      8月12日召开的海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透露,海南将用2年时间分三个阶段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涉及全省8万多名中小学教师的切身利益。

      根据2015年教育统计数据,2016年海南省正高级教师的名额分配中,海口市正高级名额分配6个,儋州市3个,三亚市、万宁市、文昌市各2个,乐东县、东方市、澄迈县、琼海市、陵水县、昌江县、临高县、五指山市、定安县、屯昌县、琼中县、白沙县、保亭县、洋浦经济开发区各1个,直属单位2个,合计31个(海口市正高级教师6个名额含2012年已分配的5个名额,2016年实际增加名额1个)。

      此次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6大亮点,包括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为初、中、高级;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职称向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有同行专家做评审,评职称更透明;中小学教师可以跨校评聘;评审聘用相结合,工资待遇能兑现。本次改革适用于海南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省、市、县(区)教研机构、教学辅助机构、校外教育机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可参照本标准参加职称评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报送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职称评审。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重点围绕健全制度体系,增设正高级;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

      据悉,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分为准备阶段(2016年1月至2016年7月)、实施阶段(2016年7月至12月)、总结阶段(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三个阶段,力争经过2年努力,实现常态化评审,新制度平稳入轨。

      海南省教育厅厅长曹献坤说,深入推进海南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重点把握三个环节,要准确领会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要求,要确保平稳过渡妥善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要积极营造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曹献坤指出,这次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涉及海南省8万多名中小学教师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任务重、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各市县要根据省政府印发的《实施方案》和本次会议部署,会同人事部门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工作方案,各学校也要根据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抽调精干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还要认真组织好人员培训,加强指导,层层抓好落实。同时,各市县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全面摸清本地教师队伍状况,做到台帐全面,数据清楚。要掌握教师的思想动态,收集信息,梳理问题,深入调研,充分听取学校和教师意见,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工作方案和配套办法,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审批后实施。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厅长何琳指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完善教师评价机制,加快推进海南省教育改革发展,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提高中小学教师地位;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重大探索,有利于省人社系统探索积累改革经验,凝聚改革力量,推进职称改革向纵深推进;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是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促进教育事业公平发展,调动广大教师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海南省广大教师教书育人,吸引和稳定更多优秀人才热爱海岛、建工热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为海南省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