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布2022年失业补助金申领指南

19.08.2022  07:22

  18日,记者从海口市人社局获悉,为了加大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力度,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就业保民生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22〕59号),今年继续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申领条件: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参保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失业补助金: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失业停保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发放标准:1.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的,按每月600元标准发放;2.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按每月300元标准发放。对于符合2021年原失业补助金政策申领范围的参保失业人员,其提出的失业补助金申请,仍继续按原政策规定审核并发放待遇。

  申领期限: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申领期限不超过6个月。

  人社局提醒,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正在领取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得重复享受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办理方式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

  (一)线上申请

  1、手机端办理。可通过手机微信扫描识别电子社保卡小程序进行业务申请。

  2、网页端办理。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业务大厅(网址:http://ggfw.hainan.gov.cn/)

  网上申领步骤: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业务大厅”→点击“就业失业服务(个人)”→点击“失业保险”→点击“失业补助金申请”→填写信息,失业前为海口市参保的失业人员提交机构选择“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并提交。

  (二)线下申请

  1、全省通办申请。全省通办,可到任一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2、市内就近地点申请办理。

  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填写《海口市失业补助金申请表》选择就近地点交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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