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2014年夏季旅游营销活动工作方案

22.05.2014  15:20
  为创新做好夏季旅游营销工作,进一步拓展夏季旅游客源市场,根据万宁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省旅游工作会议、市委第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市政府工作报告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花园城市、打造度假胜地”工作目标,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多方参与、市场运作、媒体放大、游客获益”的原则,进一步整合我市旅游资源,策划开展一系列夏季旅游营销活动,包装推出特色旅游产品和线路,完善旅游综合管理,提升旅游配套服务,营造良好的旅游氛围,吸引更多的游客到我市旅游度假,逐步引导我市旅游由“过境游”向“目的地游”转变。

  二、活动时间

  2014年5月1日至9月30日,共5个月。

  三、活动内容

  (一)推介万宁市特色旅游产品及其组合。

  夏季旅游营销活动主要针对省内外散客客源,尤其是家庭、情侣和学生等客源市场,策划自驾游、自助游、科普游、拓展游和其他体验性旅游,着力在吃、游、购、娱上下工夫,包装销售我市特色旅游产品。

  1. 吃在万宁。加强对我市旅游餐饮店和特色小吃店的包装改造,划定美食旅游线路,全面推介我市各类美食小吃,策划“舌尖上的万宁”体验活动,打造万宁“老字号”餐饮品牌。

  2. 游在万宁。在我市现有6个A级旅游景区的基础上,结合“世界长寿之乡”、“世界冲浪胜地”、“中国槟榔之乡”、“中国书法之乡”等城市形象品牌,打造一批与之相称的文化旅游产品,推出万宁生态旅游、康体旅游、乡村旅游、水上时尚运动旅游、侨乡风情旅游等产品;结合兴隆绿道,推出“跨国骑行”绿道度假旅游产品;策划“发现万宁”体验活动,推出一批尚未开发但具有特色的初级旅游产品。

  3. 购在万宁。加强对我市旅游购物点的整合,加快打造具有万宁地域特色的旅游商品集市;结合奥特莱斯综合购物城的开张营业,重点打造万宁旅游购物产品。

  4. 娱在万宁。加快对全市旅游演艺点的提升改造,进一步改善服务设施,提升演艺水平;加快引进东南亚风情文化娱乐产品,为游客带来新的旅游娱乐体验。

  指导各旅游企业结合实际推出相应旅游产品和优惠套餐;加快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营造良好的旅游氛围;重点打造我市“一日游”、“二日游”旅游产品和线路,努力延长游客在我市的逗留时间,增加旅游消费。

  (二)针对散客开展一系列优惠旅游活动。

    1. 开展免费游万宁活动。

  (1)旅游景区推出特定时间和节假日免费游园活动。组织有关景区每天推出特定时段免费游园活动,如,每天上午8:30前、下午4:30后免费游园等。组织有关景区“五·一”当天推出海南人免费游万宁活动,“六·一”当天推出海南中小学生免费游万宁活动,“七·一” 当天推出海南党员免费游万宁活动等。组织有关旅游景区开展百岁老人、今年应届大学一本正式录取的大学生、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全国劳模等凭有关证件免费游万宁活动。具体开展免费游园活动的企业和免费时段另行公布。

  (2)旅游景区、酒店、演艺场所每天拿出一定数量免费旅游产品,用于夏季旅游营销宣传推广活动。每个酒店每天拿出不少于3间免费客房,每个景区每天拿出不少于20张门票,每个演艺场每天拿出不少于30张门票等免费提供部分游客消费。具体活动由市旅游局牵头会同各相关旅游企业、有关网站共同实施。

  (3)兴隆美食街推出免费试吃美食活动。兴隆美食街各餐饮店每天提供若干份万宁特色美食小吃,供游客试吃,或随游客餐饮消费赠送,先到先得,送完即止。兴隆美食街每日特色菜品及赠送美食另行公布。

    2. 开展优惠游万宁活动。

  (1)酒店、景区及相关企业向散客联合推出优惠套餐。主要模式有:酒店+景区、酒店+演艺、酒店+景区+演艺、酒店+高尔夫、酒店+冲浪等,如入住酒店可免费游园、免费冲浪、免费打高尔夫等。   

  (2)各酒店分别向散客推出优惠折扣产品。如周末家庭游、自驾游,暑假亲子游、学生游、夏令营活动以及会奖游、拓展游、婚纱摄影游入住酒店给予优惠折扣等。

  (3)购物优惠游。奥特莱斯购物城在节假日期间推出部分商品优惠折扣抢购活动,如在奥特莱斯购物满500元,可享受以下优惠:一是获赠万宁3A级景区门票1张(每天限量1000份);二是加10元可获赠万宁4A级景区门票1张(每天限量1000份)。市内各旅游接待企业也可分别各自联合市内其他旅游接待企业,联合推出优惠产品组合套餐。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旅游协会、有关旅游企业)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夏季旅游营销活动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万宁市2014年夏季旅游营销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美文(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王如龙(市委常委)

                来庆强(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林志飞(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主任)

  陈宏跃(市旅游局局长)

                卓礼川(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沈春强(市财政局局长)

                林  凡(市商务局局长)

  许  晓(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兴文(市物价局长)

  杨炜丰(团市委书记)

  陈循静(市新闻办主任)

  茹  祥(市委组织部人才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宏跃兼任。

  五、宣传推广

  (一)新闻信息宣传。

  1. 利用新媒体加大宣传。尽快改版上线智慧旅游网站和万宁旅游官方网站,利用万宁旅游官方微博、微信,借助省旅游委、三亚旅游委旅游官网及海南旅游卫视、凤凰网、腾讯海南、淘宝、携程、去哪儿网等媒体平台,宣传万宁夏季旅游营销活动。(5月至9月)

  2. 举办旅游新闻发布会。与省旅游委联合举行旅游新产品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内较大旅行社、各有关旅游协会和俱乐部、中央驻琼媒体和海南主流媒体代表参加,大力宣传推广万宁夏季旅游营销活动。(5月上旬)

  3. 印发旅游宣传资料。印制万宁夏季旅游营销活动宣传资料,到全国主要客源地发放,并在省旅游委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网点以及万宁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网点投放宣传广告。(5月至9月)

  (二)专题活动宣传。

  1. “发现中国之美---微视随手拍”万宁首发活动。联合腾讯、逍遥旅游集团,在万宁举办微视随手拍的首发仪式,邀请全国30家旅游目的地城市旅游局负责人及旅行商、媒体记者等参加,设定城市奖项,吸引游客参加微视随手拍活动,宣传万宁旅游。

  时间:5至9月。(腾讯网、逍遥旅游集团策划实施)

  2. 联合三亚在国内12个主要客源地城市开展“清凉一夏”淡季旅游营销活动。

  时间:5至9月。(市旅游局策划实施)

  3. 结合我市特色旅游产品,策划“暑期去哪儿”活动专题,推出万宁旅游新业态新产品新线路。

  时间:5月至9月。(逍遥国旅等旅行社策划实施)

  4. 中华名博万宁体验游、“5.19”旅游日宣传和广州推介会。

  时间:5月中下旬。(广东南方卫视策划实施)

  5. 跨国骑行花园绿道体验活动。

  时间:5月。(国旅万宁分社策划实施)

  6. 影视明星下基层体验万宁活动。

  时间:5月。(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策划并确定在兴隆举行)

  7. 大学生周末暑期万宁游启动仪式。

  时间:5月。(团市委、国旅万宁分社策划实施)

  8. 万宁旅游有奖购物体验活动。

  时间:6月。(首创奥特莱斯旅游主题公园策划实施)

  9. 趣味登山拓展活动。

  时间:7月。(东山岭文化旅游区策划实施)

  10. 青少年夏令营活动。

  时间:5月至9月。(团市委策划实施)

  11. “发现万宁”深度体验活动。发现万宁特色旅游产品(万宁美食老字号餐饮店)和万宁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冲浪、购物、乡村旅游等)。

  时间:5月至9月。(省旅游协会和海南日报策划实施)

  12. 其他由旅游企业牵头组织的有关主题营销活动。

  六、相关配套工作

  (一)前期筹备工作。

  1. 起草夏季旅游营销奖励办法报市政府审定。(5月)

  2. 成立万宁夏季旅游营销活动联盟,研究公布有关优惠旅游产品及组合清单。(5月)

  联盟成员实行标准化动态管理,对于违反规则的及时清退。加入联盟的条件:一是经营证照齐全;二是今年以来没有发生安全事故投诉;三是愿意与政府合作开展夏季旅游营销活动;四是愿意推出夏季旅游优惠产品;五是愿意与其他企业合作推出夏季旅游优惠套餐。

  3. 公布我市夏季旅游营销活动优惠套餐和产品,对参与活动企业从策划组织、智慧管理、结算兑现等方面进行集中培训。(5月上旬)

  4. 引导旅行社和旅游接待企业推出旅游新产品和线路,以万宁为目的地,开发万宁“二天一晚”游。(5月上旬)

  5. 积极参与大三亚旅游圈夏季促销筹备工作,积极推介我市夏季旅游营销活动。(5月至9月中旬)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新闻办、市旅游协会、有关网站)

  (二)配套出台奖励扶持政策。

  出台《万宁市2014年夏季旅游营销奖励补贴试行办法》。(5月)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三)加快智慧旅游网站平台建设。

  1. 完善智慧旅游网站,建设智慧旅游微信服务平台。

  牵头单位:兴隆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配合单位:市旅游局

  完成时间:5月底

  2. 成立智慧旅游信息中心,加强网站的运营管理。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配合单位:兴隆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完成时间:5月底

  (四)全方位完善旅游标牌标示系统,增强游客可进入性。

  牵头单位:兴隆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

  完成时间:6月底

  (五)完善兴隆旅游交通服务。

  1. 争取开通海口—兴隆、三亚—兴隆跨境专线旅游车。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海南奥特莱斯旅业开发有限公司、市旅游局

  完成时间:待定

  2. 开通大兴隆旅游区公交班线车,将兴隆、石梅湾、神州半岛各酒店、景点连接起来。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海汽集团公司、兴隆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市旅游局

  完成时间:6月底

  3. 开通兴隆旅游区内环线巴士。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兴隆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市旅游局

  (六)完善兴隆绿道配套设施,促进美食街全面开业。

  牵头单位: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旅游局、市商务局

  完成时间:6月底

  (七)建立健全集游客使用、企业管理后台、政府监督结算兑现功能于一体的智慧旅游智能管理系统。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兴隆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各旅游企业

  完成时间:5月底

  七、有关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将夏季旅游营销活动作为我市综合性旅游管理服务工作来抓,通过丰富旅游产品,完善旅游服务,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游客尤其是散客到万宁消费,以此促进我市旅游产品转型升级、旅游企业提升改造、综合服务更加配套完善。

  (二)突出重点,做好服务。各旅游企业要结合自身经营优势,结合夏季惠民旅游活动工作安排,针对特定客源市场推出优惠产品和产品组合,吸引广大游客尤其是散客消费。

  (三)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细化方案,围绕夏季旅游营销活动做好相关配套服务工作。旅游联合执法单位要加强市场监管,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

  (四)做好评估,认真总结。旅游部门要及时对有关夏季旅游营销活动效果进行评估,结合游客和企业的反映及时对活动进行调整、完善,确保各项活动都能取得良好效果,带来新增客源。

  (五)后勤保障,注重实效。财政部门要做好夏季旅游营销活动经费审核工作,及时拨付工作经费,并做好跟踪服务,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通讯员:许安雄 万宁市旅游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