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用3年培育一批放心消费示范点、示范商圈和示范城市

15.03.2018  04:43

      3月14日上午,海南省政府举行3·15新闻发布会。省工商局副局长刘春梅会上介绍说,今年,海南将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放心消费在海南”创建活动,推行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同时,与媒体联动开通“12315消费维权直通车”。

      投诉举报集中在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等方面

      据统计,今年1月至2月份,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省政府12345热线等各种方式受理的消费者诉求共21957件。其中,咨询16411件、投诉5196件、举报350件,咨询、投诉和举报的法定时限办结率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27万元。

      在受理的消费者咨询件中,热点问题集中在餐饮和住宿服务、交通运输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交通工具、食品、旅游服务、服装鞋帽、房屋等方面。从投诉情况看,投诉事项集中在交通工具、餐饮和住宿服务、服装鞋帽、家居用品、家用电器、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等方面。

      从举报情况看,今年1、2月份共受理举报350件,举报主要涉及:食品、餐饮和住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烟酒和饮料、服装鞋帽、家具用品等,要集中在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等方面。

      刘春梅提醒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养成索要并保存发票的良好习惯,当与商家发生纠纷无法协商解决时,及时拨打12345热线投诉,也可以直接拨打12315热线,工商部门将第一时间进行协调处理。

      在旅游、电商等重点领域开展“放心消费在海南”创建工作

      刘春梅表示,2018年,海南省工商局将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配套法规规章。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1997年12月29日颁布实施的《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目前省人大常委会已将修订该《办法》列入今年立法计划。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涉及政府多个部门。据刘春梅介绍,为加大海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监管的力度,不断提升消费纠纷处理效能,海南省工商局将联合省有关部门,推动建立海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同时,海南今年还将在旅游业、电子商务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推动开展“放心消费在海南”创建工作,计划用三年时间培育一批放心消费示范点、示范商圈、示范城市,达到市县级全覆盖。建立海南省消费者满意度评估指数体系,每年编制《海南省消费者满意度指数报告》,向社会公众公布,推动海南消费者满意度排名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推行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 鼓励引导商家建立赔偿先付制度

      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强化社会监督作用,促使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提高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推动消费纠纷的源头治理,国家工商总局要求,从今年开始,各地至少选择1个地级市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刘春梅透露,海南省工商局将发挥海南体制优势,加大范围推行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制定《海南省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办法》,蹄急步稳推进这项工作取得实效。

      同时,省工商局今年将推进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与海南省12345平台、电话热线数据整合,强化数据分析和定期发布。加强12315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实现基层消费投诉举报网络城乡全覆盖、重点领域和投诉热点领域全覆盖,提升消费维权的效能。发挥行业自律和骨干企业示范带头作用,海南将全面推行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鼓励引导电商平台、大型商场、超市等建立赔偿先付制度,监督经营者全面落实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鼓励引导经营者做出更加有利于消费者的高于法律法规和国家“三包”规定的服务承诺,建立示范点。

      开通“12315消费维权直通车”曝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刘春梅说,海南今年将加大流通领域重点商品质量抽检力度,加强案件督查协办和执法联动,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大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公示力度,扩大公示社会影响力。强化重点商品和服务领域,特别是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规范监管,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以品质消费需求倒逼供给侧品质提升。

      注重消费教育,借助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重视与媒体深度合作,壮大消费维权声势,曝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经营行为。海南省工商局将与媒体合作开通“12315消费维权直通车”,适时举办消费纠纷处理或执法办案在线直播、采访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监督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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