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08.07.2016  02:58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开展2016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编写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同省财政厅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推荐,择优推荐不超过5家。

二、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于7月18日前报工业和信息化厅。(见附件,文字版一式四份,电子版光盘一份)

三、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厅高技术与低碳制造产业处

电话:65383200

四、材料报送地点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大楼709室

附件:1.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

            2.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6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