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局顺利完成2017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

03.08.2017  15:41

  为加强陵水县化妆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对化妆品非法添加禁用物质和违规使用限用物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化妆品市场秩序,陵水县局严格按照《海南省2017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开展2017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现已顺利完成监督抽检工作任务。 

  此次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针对防晒类、面膜类、祛斑/美白类、祛痘类、染发类和婴幼儿等6类产品进行抽检,陵水县食药监局共对辖区内17家化妆品经营企业开展抽检工作,抽样区域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抽样场所涵盖了商场、超市、药店、专卖店和美容美发场所等各类经营企业。共完成化妆品抽样19批次,其中防晒类化妆品2批次,面膜类化妆品6批次,婴幼儿产品2批次,美白祛斑类产品4批次、祛痘类产品3批次,染烫发产品2批次。 

      经海南省药检所检验后,目前有1批次面膜检验结果不合格,陵水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已依法依职责对被抽样经营者启动不合格化妆品核查处置工作,要求经营者对不合格化妆品立即下架,并对不合格化妆品生产经营情况开展立案调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