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04.12.2014  13:30

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

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及《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的有关规定,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临床、医技专业技术岗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考核招聘临床、医技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8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职数见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及工作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中规定不具备报名资格情况者;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条件

省二院2014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

数量

专业要求

学历及

其他要求

备注

心血管内科医师

2

心内科、临床医学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医师资格证或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消化内科医师

2

消化内科、临床医学

神经内科医师

1

神经内科、临床医学

肾内科医师

1

肾内科、临床医学

神经外科医师

1

神经外科、临床医学

普通外科医师

1

肝胆外科、胃肠外科、临床医学

中医科医师

1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超声影像、心电图、病理科医师各一名

3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麻醉科医师

2

麻醉学、临床医学

临床妇产科医师

2

妇产科学、临床医学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医师资格证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临床儿科医师

2

儿科学、临床医学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医院不受理邮寄报名材料。应聘者在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网上(http://hn.wzs.cn/)下载填写《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并将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材料、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扫描成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或将相关证件复印件送至海南省五指山市奥雅路24号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收。面试前核验原件。

2、报名时间

从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7天内受理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0日8:00--12月25日17:00

3、报名地点

海南省五指山市奥雅路24号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86637915、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陈老师  邢老师

5、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报名经初审合格者,通知参加面试。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未被聘用者材料不退还。

(2)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由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顺延后仍没有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将公布于医院网上(http://hn.wzs.cn/)。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核

1、量化考核。量化考核包括三部分,分别为: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量化考核总成绩为100分(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最高得分分别为10分和20分,专业知识面试满分为7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不能低于42分,低于42分为不合格。

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量化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提出拟考察体检人选。对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在合格分数线上,同时具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方可列为考察、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量化考核成绩在医院网上(http://hn.wzs.cn/)进行公布。

2、面试考核小组人数为单数且不少于5人,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人员不超过60%,考官由医院领导及相关专家随机抽取组成。

3、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4、考察。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

(四)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医院人事科和体检中心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该岗位量化考核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五)公示

根据量化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医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考核招聘小组将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按规定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医院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省卫生厅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医院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入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卫生厅纪检监督电话:0898-65388375

附件: 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考核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