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海南管理处2015年公开招聘公告

12.06.2015  12:09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海南管理处是隶属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的直属事业单位,核定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编制10名,目前在编人员6名,尚存4名空编。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2015年面向全国招聘2名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  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要求和本方案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他条件见岗位表。

招考

岗位

招考人数

性别

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条件

专业鉴定

2

不限

文物鉴定、考古学、文物保护技术、文物与博物馆学等相关专业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拥有国家责任鉴定员证书(具备证书条件,不要求具备学历学位条件)

  无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海南管理处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省人民政府网站、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网站及有关权威平面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由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海南管理处受理。

        报名时间:2015年6月5日-2015年7月5日

        联系方式:66961649;66984685

联系人:凌女士      联系电话:13907598700

                陈女士      联系电话:13337632771

        邮箱: [email protected]

          2、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从网上下载填写),并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等有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我处邮箱。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资格审查后,将在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网站上公布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并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专业技术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并由招考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网站上进行公布。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三天,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4、总分计算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网站进行公布。

        (五)考核及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若出现两名考生总分一样的情况,面试分数高者优先入围。招聘单位组织分别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或另行招聘。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审核,并按程序在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就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海南管理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韩惠娇                电话:18689550583

监督人:王辉                    电话:13876659526

 

附件: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