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林业厅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30.07.2014  14:25

海南省林业厅

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省林业厅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除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  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招聘信息分别通过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国家林业局网站、海南省人才招聘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林业厅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日—8月20日。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个报名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并注明是否服从岗位调剂。

(2)报名者需填写《海南省林业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可从海南省林业厅网站公告栏下载)。现场报名者直接到海南省林业厅组织人事处报名,提交《海南省林业厅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相片3张;网上报名者将报名表发送至海南省林业厅组织人事处邮箱([email protected]),相关证件材料传真至0898-65226270。

4.联系方式:海口市海府路80号海南省林业厅组织人事处。联系人:周炜,联系电话0898-65226270;张学权,联系电话0898-65319045。

5.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依据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8月25日在海南省林业厅网站发布资格审查情况公告。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计划于9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成绩。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史及公文写作等内容。招聘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及合格人员名单在海南省林业厅网上进行公布。
  2、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所需的思想品行、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应聘人员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在海南省林业厅网站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须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准考证、报名表以及其他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平分情况下则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入围,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品质、实际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申请,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日内申请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程序在海南省林业厅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我局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间有问题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海南省林业厅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林业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政策执行。

        五、纪律和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省林业厅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  系  人:海南省林业厅组织人事处    张学权

        联系电话:65319045

附件:

1. 2014年直属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2. 海南省林业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报名表.doc

                                                海南省林业厅

               201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