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02.09.2014  13:27

琼建质〔2014〕168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我厅将根据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部署,结合我省相关工作实际,于2014年9月组织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推动“三个转变”,建设质量强国。“三个转变”即“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二、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大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气氛,广泛开展工程质量专题宣传
    在“质量月”活动期间,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重视组织开展工程质量专题宣传活动,一是要充分借助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和近年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二是要在建筑工地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开设工程质量宣传专栏,营造宣传气氛;三是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有关重要技术标准规范的学习;四是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管理为主题组织开展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
    (二)组织工程质量现场观摩,推动施工企业比学赶超
    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地区选择1至2项质量水平居前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有条件的优先选择住宅工程项目,组织开展工程质量现场观摩活动;近年有荣获“鲁班奖”工程项目的,也可以组织施工、监理企业到获奖项目参观学习。通过树立学习标杆,加强学习交流,推动施工企业比学赶超,以点带面推升工程质量水平。
    (三)开展阶段性总结分析,深入推进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
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今年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以来的有关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分析,了解掌握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普遍问题,研究提出推进工作的对策,尤其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当前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不重视,制定的治理方案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实施工程质量样板引路流于形式、工程质量验收把关不严等问题。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也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认真总结分析今年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以来的有关工作及主要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落实改进工作,深入推进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
我厅将在“质量月”活动期间召开专题研讨会,就如何进一步推进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研讨。“质量月”活动期间,我厅将启动对部分地区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抽查。对全省在建保障性住房、棚改房、公共建筑等为重点的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第29次监督执法大检查,重点检查住宅工程渗漏、裂缝等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情况,督促各市县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提升我省房屋建筑住宅工程质量水平。
    (四)加大表彰宣传先进力度,增强工程质量创优荣誉感
   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在“质量月”活动期间表扬或表彰一批工程质量创优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可开展对本企业工程质量创优或工程质量管理先进的部门、个人的表彰、奖励等活动,组织开展先进经验介绍活动,增强抓好工程质量的荣誉感。
    (五)重视推广先进技术工艺,增强科技进步是提升工程质量重要手段的意识
    组织开展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的展示介绍活动,宣传推广工程质量相关工法、QC成果和先进管理方法。通过宣传推广先进技术工艺,进一步转变落后的思维方式,提高重视科技进步、重视工程质量的意识。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建设系统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落实国家发展战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看待质量工作,高度重视开展“质量月”活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二)企业为主,多方参与。要发挥企业在“质量月”活动中的主力军作用,采取有效措施,调动相关企业参与“质量月”活动的积极性,同时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要加强对“质量月”活动的指导,充分发挥相关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引导社会关注和参与,使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和富有成效,使工程质量法律意识得到增强,使工程质量工作得到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三)丰富形式,注重实效。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活动方式,提高活动的吸引力,要根据企业的需求和工程质量管理的需要,使活动内容更加务实,更加贴近基层,更好地为企业提供帮助。
  请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10月10日前将开展“质量月”活动总结报送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附件:201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201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