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琼工发(〔2016〕33号)

29.12.2016  20:35

各市县总工会,省产业(系统)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

根据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要求和部署,省总决定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六届十一次会议精神。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六届十一次全会召开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思想上衷心拥护、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坚定看齐,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毫不动摇地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不折不扣地执行党中央和省委以及全总的重大决策部署。举全会之力,坚决打赢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攻坚战。要通过开展送温暖活动,向广大基层一线职工,广泛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六届十一次会议精神。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等形式,走进企业、走近职工,广泛深入、大张旗鼓宣传全会精神,让职工切实感受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宏伟蓝图鼓舞人心、催人奋进,激发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信心,以及广大职工为实现“十三五”目标任务干事创业的热情,引领职工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业务本领,凝聚广大职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功立业。

(二)深入开展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大检查、大调查、大排查、大下访活动。一是开展职工工资收入、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劳动经济权益实现状况的大检查,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劳动关系变化、职工生产生活和权益实现及需求等方面的情况;二是开展困难职工的数量、分布和致贫原因等情况的大调查,了解和掌握本地区困难职工状况和社会救助措施落实情况;三是开展影响农民工权益实现和队伍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大排查,了解农民工工资支付状况,研判节后当地就业形势、农民工的就业意愿和影响农民工权益的问题。要把大检查、大调查、大排查的情况和政策建议形成报告,向地方党政和上级工会报告。四是在元旦、春节期间各级工会要根据各级党政的统一要求,深入开展“下基层、访民情、解民忧”为主题的领导干部大下访活动。要真正深入到职工群众中间,实地调查研究,做到和职工群众人对人、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耐心倾听职工群众的意见,下大力气,帮助解决职工群众的实际问题,让职工群众得实惠见实效,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认真推动落实党和政府各项民生政策。各级工会要在走访过程中,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在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住房、教育等方面出台的各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调查了解政策的落实情况,对于在走访中发现的问题,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和政府反映,推动政策尽快落实;对于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或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报告,向当地党委政府专题汇报,从政策和机制上推动问题的解决。       

(四)全面掌握困难职工的情况和需求,扎实开展精准化帮扶,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各级工会要结合困难职工精准帮扶建档立卡工作,全面、细致掌握困难职工的实际情况,把困难职工的基本状况、致困原因、困难程度和具体需求了解清楚,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根据困难职工家庭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困难职工档案。要优化帮扶措施,一户一策制定帮扶计划,对症下药,精准帮扶,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根据困难职工的困难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帮扶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医疗、子女上学、心理等方面的实际问题;要充分发挥工会帮扶中心作用,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必需品,帮助解决生活困难问题;要为就业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提供就业服务;要充分利用工会帮扶平台,向因患重大疾病致贫的困难职工家庭提供医疗服务;要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解决就学就业困难。

(五)积极做好两节期间农民工维权工作。各级工会要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性文件的通知》(琼府办〔2016〕238号),以及《海南省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管理办法》等9个规章制度。重点关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重点行业、区域、企业,要与人社、公安、住建等部门继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着力治理企业拖欠工资和欠薪逃匿等问题,确保广大农民工返乡前及时足额拿到工资;要充分发挥工会律师团作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要和铁路、交通运输等部门继续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帮助他们解决购票难、乘车难等问题。要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帮扶中心的作用,为两节期间寻求帮助的困难农民工提供快速、便捷、高效的服务。

(六)发挥基层作用,提升基层工会帮扶服务水平。送温暖的重心要放在基层。一是各级工会要把更多的资金、资源和手段交给基层,动员基层力量走进千家万户。二是要利用各级帮扶中心、12351职工维权热线和网上工作平台,积极为寻求帮助的职工和农民工排忧解难;“两节”期间,全省21个帮扶中心要建立值班制,为职工提供全天候服务。三是各基层工会要关心节日期间仍坚守一线的职工,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丰富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要根据有关规定,保障广大职工享有正常的福利待遇。

二、省总领导大下访和送温暖安排

        省总将组成5个领导大下访和送温暖慰问团,于2017年1月上旬分赴部分市县走访慰问。期间,慰问团将重点了解困难职工精准帮扶和建档立卡工作情况;听取当地工会工作汇报;了解当地党委和政府对工会工作加强领导和支持情况;深入困难企业了解情况,与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一起研究解困措施;入户走访慰问劳动模范、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慰问团入户慰问资金和使用另行通知。

各级工会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组织开展对劳动模范、一线职工、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的走访慰问。

各产业、系统工会要结合本产业情况,制定送温暖方案,组成慰问团,对重点产业、行业的困难职工走访慰问。

各级基层工会和企业工会要作为送温暖的主要力量,全面入户走访,努力对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实现走访慰问全覆盖。

        三、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做好送温暖工作。各级工会要加强送温暖活动的组织领导,根据省总送温暖活动总体要求,精心策划,整合资源,统筹安排。要主动向党政汇报工会工作取得的成效,争取和运用好党政赋予的资源手段;各级工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怀着对职工群众的深厚感情,真心投入到送温暖活动中,把送温暖活动做深、做实。要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筹集送温暖资金。要通过提供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开展工会特色的帮扶项目,集中资源手段为职工服务,让广大职工过一个安乐祥和的节日。

(二)管好用好送温暖资金。要严格按照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管理使用送温暖资金,坚持“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原则,除慰问团入户慰问外,一律通过银行卡转帐方式发放慰问资金。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帮扶资金不得通过发放实物的方式发放。慰问中发放慰问物品的资金由各级工会配套资金支出。要加强送温暖资金的管理监督,保障部门要认真编制好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财务部门要加强财务指导和检查,经审部门要强化审计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省总下拨的送温暖资金要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对违反规定的,要加大问责力度,坚决从严惩处。对送温暖资金没有使用完毕的,经本级工会主席办公会议集体审议通过,可以转做日常帮扶资金使用。

(三)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各级工会在送温暖中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困难职工,做到轻车简从,厉行节约,务求实效。各基层工会、企业工会要认真倾听职工诉求,切实通过送温暖掌握职工需求、了解职工期盼,为建立服务职工体系、深化工会改革提供思路、奠定基础。

(四)认真做好宣传和统计工作。工会宣教部门与保障部门要加强合作,充分运用工会的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积极主动与社会主流媒体加强联系和合作,挖掘活动中的感人事迹、典型经验和主要成效;要重点宣传基层工会和工会干部在送温暖活动中为困难职工解决困难和问题的鲜活事例;要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帮扶困难职工的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有关送温暖和帮扶中心工作统计工作,保障部门、财务部门和帮扶中心要密切配合,切实保障各项数据统计及时准确。请各市县总工会、洋浦经济开发区工会,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省职工服务(帮扶)中心于2016年2月5日前将送温暖报告、送温暖统计表及帮扶中心统计表报省总法律保障工作部,其他产业、系统工会由省职工服务(帮扶)中心汇总上报。文本电子版发送到邮箱flbzb@sina.com。

        联系电话:66553663。

       

        附件:1.2016年工会送温暖统计表

                    2.2016年度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统计表

 

 

海南省总工会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