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召开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宣贯会

31.03.2017  10:38

    本网讯(记者 罗利明)3月31日,省交通运输厅召开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宣贯会,深入贯彻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简称“两项法规”),部署省交通运输厅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确保填报工作真实准确、全面详实。 

      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会上,厅组织人事处负责人组织学习了两项法规,明确了应当报告的具体事项,以及漏报满报的具体情形和相应的处理办法,特别强调了哪些情形属于漏报、哪些情形属于隐瞒不报,情节较重情形、相关处理办法等。针对近年来因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而出问题的案例进行了原因分析,要求各单位党组织、领导干部本着对自己负责、对组织负责的态度,严肃对待个人事项报告工作,严格按照“两项法规”,认真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避免错报、漏报,确保报告内容全面、真实、准确。

        会议还对对贯彻落实两项法规,做好填报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求要充分认识两项法规重要意义,加强学习,切实掌握“两项法规”的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准确理解规定的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和管理,杜绝出现个人漏报、瞒报现;二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精准性,准确把握两项法规的主要精神和内容,充分发挥报告制度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三是要压实主体责任,把执行“两项法规”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通过集中学习,大家纷纷表示,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贯彻执行《规定》和《办法》,按要求报告有关情况和处理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