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帮扶资金绩效考评和检查工作的通知(琼工办发〔2017〕37号)
各市、县总工会,洋浦经济开发区工会,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省职工服务(帮扶)中心:
为增加帮扶资金支出透明度,确保帮扶资金的专款专用,提高各级财政和工会帮扶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帮扶工作质量和水平,现就开展2016年度帮扶资金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考评与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省总工会成立帮扶资金绩效考评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考评和检查的组织领导、工作指导以及检查工作,办公室设在法律保障工作部。
组 长:郭奕秋 省总工会副主席
郑有基 省总工会副主席
项红缨 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张瑞琪 省总工会法律保障工作部部长
邢益文 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陈 皓 省总工会财务部部长
成 员:由省总工会法律保障工作部、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和财务部相关人员组成。
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本单位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工作指导以及检查工作。
二、绩效考评和检查的对象、项目及内容
(一)绩效考评和检查的对象
绩效考评和检查的对象为各市(县)工会帮扶中心、洋浦经济开发区工会帮扶中心、省农垦帮扶中心和省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共21个县级以上帮扶中心。
(二)绩效考评和检查的项目
绩效考评和检查的项目为2016年度中央、省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及省总工会和本级工会配套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三)绩效考评和检查的内容
1、绩效考评的内容
考评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
2、检查的内容
(1)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制定情况。 是否根据财政部、全总和省总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帮扶资金管理使用的实施细则,以及实施细则的可行性、操作性情况。
(2)帮扶资金使用情况。 帮扶资金是否全部按规定范围对规定人群实施帮扶救助,帮扶资金是否做到全口径预算和决算,是否根据预算安排使用资金,帮扶中心是否按规定发放,做到专款专用,有无截留、滞留等现象。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虚列支出、冒领、挪用、占用、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超标发放、跨年度使用等问题。
(3)帮扶资金管理情况。 帮扶资金的管理工作是否符合财务制度,是否实行了专户或专账管理、资金预决算、实名制登记制度,帮扶范围和标准是否细化量化。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财务监督制度是否科学、健全、有效。工会经审、财务和保障等部门在资金监督和管理使用方面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4)备查资料情况。 各帮扶中心存档的帮扶资金会计资料是否完备,帮扶资金预、决算报表,配套资金预、决算报表及帮扶情况实名制汇总表是否按照全总统一制作的表格要求,报表数据与本级工会财务登记维权帮扶数据相符,做到内容真实完整、数据准确无误、上报数据、存档数据与财务数据“三相符”。
(5)档案管理情况。 档案制度是否完善,审核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建立公示制度,档案信息是否真实完整,建档标准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及时对档案进行动态调整,是否及时将帮扶救助信息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存档的纸质原始资料是否完备,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金秋助学回访登记表、金秋助学对象登记表、困难职工医疗救助申请表是否按照省总工会规定的表格要求,做到内容真实完整、数据准确无误、上报数据与存档数据一致。
(6)大海·惠工卡发放帮扶资金制度落实情况。 是否对帮扶对象依据档案建立了银行卡发放帮扶资金的管理制度,帮扶资金是否全部按规定实现了银行卡发放。
(7)指定专人负责。 帮扶工作是否指定专人负责,是否有必需的办公场所、设施和经费。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方法
(一)检查的方式
检查分自检自评、互检、抽检三个阶段进行。各市、县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机构负责组织本地区和企事业单位自检自评。在各单位自检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分组互检。在互检的基础上,省帮扶资金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组深入部分市、县进行抽查。
(二)检查的方法
检查采取座谈、查看、走访等方法进行。
1、听取汇报,召开基层企业工会干部、困难职工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入户实地查看等;
2、检查帮扶数据,核对帮扶系统资金账、财务资金账务;
3、对照《帮扶资金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考评。
4、在检查的基础上形成检查报告。
书面检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如下几方面:一是检查组的工作情况;二是对被检查单位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总体评价;三是各地的典型经验;四是在互检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五是对本组中各省(区、市)更好地开展帮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检查的时间
1、自检:2017年3月20日至4月30日,各级工会对照检查内容,逐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5月底前将帮扶资金自检情况报告报送省总工会法律保障工作部。
2、互检:2017年5月1日至6月30日,各单位按照互检分组组织进行互检。
3、抽检:2017年7月1日至9月30日,帮扶资金检查领导小组组织检查组,或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所,深入部分市、县进行抽检。
四、互检分组及实施
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农垦、省职工服务(帮扶)中心之间进行帮扶资金管理使用相互检查,有利于促进各地区、各单位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各地要按照检查的要求,认真开展互检工作,要注意发现典型、总结经验,认真听取基层工会特别是困难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实事求是地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一)互检分组和组织
1、互检分组名单及人员组成
第一组:五指山市、海口市、乐东县
第二组:琼中县、三亚市、临高县
第三组:文昌市、儋州市、陵水县
第四组:万宁市、昌江县、澄迈县、
第五组:琼海市、东方市、农垦
第六组:省职工服务(帮扶)中心、保亭县、洋浦经济开发区
第七组:定安县、屯昌县、白沙县
各组排名在前的市县为互检组的牵头市县。各单位参加互检组成员一般不超过3人,由各单位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检查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帮扶中心或保障部负责人、帮扶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互检组牵头市县负责与本组其他单位联系和协调工作,确定参加互检组的人员及具体工作安排;负责汇总本组互检的综合情况,形成检查报告,并报省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互检组工作分工
互检组在具体市县调研检查时,由该组其他市县的负责人主持检查工作。主持人负责组织检查的有关会议和活动,汇总被检查地区的综合情况,并形成书面反馈意见及检查情况报告。
1、召开座谈会。互检组在每个市县一般组织不少于10名困难职工和3名基层工会干部参加的座谈会。请基层工会干部和困难职工填写《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意见反馈表》。
2、入户检查。入户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从被检查单位困难职工档案库中抽取。每个市县入户检查对象不少于5户(应与参加座谈会的困难职工不重复)。
3、入户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被检查对象是否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标准;建档程序是否规范;历次帮扶情况;困难职工对工会帮扶工作的评价和意见建议;填写《困难职工入户走访登记表》;困难职工填写《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意见反馈表》。
(三)互检组对被检查的单位检查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意见,由主持人向被检查单位反馈,并报省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互检组检查结束后,要形成本组的检查报告,并于7月底前将报告以电子版方式报省帮扶资金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互检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如下几方面:一是互检组的工作;二是对被检查市县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总体评价;三是各地的典型经验;四是在互检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五是对本组中各市县更好地开展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制定本单位评价和检查实施方案,收集整理评价资料,组织现场勘察,开展分析评价,撰写评价报告等。确保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检查不走过场。撰写的绩效自评报告要符合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见附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盖章后于2017年5月30日前报省总工会法律保障工作部。评价报告包括书面文件一式2份和电子文本,两者内容必须一致。逾期不报的视同该项目没有达到绩效目标。 给予通报批评并核减帮扶资金拨付额度。
2、为加强社会公众对帮扶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促进各单位增强绩效责任意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要求各单位须在5月30日前将绩效评价报告在海南省总工会网站或本市县总工会外网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单位要将绩效信息公开网址及时反馈省总工会法律保障工作部核实。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做出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帮扶资金监管制度,研究制定帮扶资金管理使用的配套措施,保证资金的安全使用,发挥资金的应有效益。
4、请各互检牵头单位,将本互检组成员名单、本组各市县检查工作的主持人和检查时间安排,于在2017年5月30前以电子版上报省总工会法律保障工作部。
(联系人:骈卫滨,联系电话:66553663,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帮扶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样表)
2、帮扶资金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统一格式)
3、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意见反馈表
4、困难职工入户走访登记表
海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