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学科带头人和博士研究生科研启动经费的通知

20.04.2015  18:25

  各单位、各部门:

为落实学校引进博士研究生的优惠政策,启动引进人才的研究工作,现将2015年度博士研究生科研启动经费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2014年1月1日后通过校党委会讨论,确定引进的人才,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1)博士毕业研究生同时具有副高职称者。
      (2)博士毕业研究生同时具有正高职称者。
      (3)经学校考核确认的学科带头人。
        二、项目选题范围
        在学科(专业)领域开展的前期探索性研究项目,一般包括:
      1、跟踪学科前沿,学术思想新颖,学术意义较大的基础研究项目;
      2、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一定意义,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应用研究项目;
      3、其他具有一定创新性和探索性的研究项目;

4、选题应围绕我校四大学科(旅游、民族、海洋、生态)和省重点(扶持/培育)学科的发展方向。
        三、注意事项
      1、 获得资助的主持人每年须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直到获得立项。 资助课题的成果,均应按要求标明该项目的资助来源,否则不得作为结题成果。
      2、科技处每年将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项目检查及结题均按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琼州学院科研项目任务书》(附件3)的指标进行检查或结题。中期检查及结题的结果将作为继续使用科研经费及申报其它科研课题的重要依据。不按时办理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将按照科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撤销项目并停止科研经费的支出,未拨付的研究经费将不再拨付,已拨付的经费如有结余,将按照有关规定收回,同时对已开支的经费进行检查,追回不当使用资金。 
      3、所有项目须按结题时间要求按期结题,一般不允许延迟结题,如遇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研究,需提前提出延期申请,填写《科研项目变更登记表》(附件4),原则上只允许延期一次。
        四、申报方法
        材料提交(1)琼州学院学科带头人和博士研究生科研启动经费项目评审书,自然科学类请下载附件1,人文社科类请下载附件2 ,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2)《琼州学院科学研究任务书》(附件3) A3 纸打印,骑缝装订,一式三份, 填写好后送所在二级学院及校人事处盖章做意见,受理时间集中在 2015 5 5 ,逾期不受理,申报书、任务书、汇总表电子版由学院统一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联系电话:88651738;  E-mail: [email protected]

附件1:琼州学院学科带头人和博士研究生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类)

附件2:琼州学院学科带头人和博士研究生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申请书(人文社科类)

附件3:琼州学院科学研究任务书

附件4:琼州学院2015年度学科带头人和博士研究生科研启动经费申请汇总表

附件5:琼州学院科学研究项目变更登记表

 

附件材料1-5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