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部署开展区域火灾隐患综合整治工作

14.08.2015  11:19

万宁市部署开展区域火灾隐患综合整治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区域火灾隐患整改督办要求,消除我市万城镇万隆街(华侨街)和红专东路两处省政府挂牌督办的区域性火灾隐患,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夏季消防安全。万宁市部署开展区域火灾隐患综合整治工作,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增设市政消火栓。按照每隔120米设置一个市政消火栓的建设标准,以满足消防用水需要。

  二、整治户外电气线路。制定专门电气线路整治方案,组织电力专业人员对万隆街(华侨街)和红专东路的市政电力线路、变配电设备进行规整、改造和扩容,指导经营户对店铺内电气线路进行改造、穿管保护,同时做好店铺内外连接处的改造保护。

  三、配置消防器材。为每一个店铺安装2套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疏散楼梯安装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配备2具3公斤ABC干粉灭火器。

  四、畅通消防车道。市交警大队继续对三条道路实行单向行驶管理,设立交通警示标志,加强路面巡察执法,保持道路畅通。市城市管理局持续开展私设乱摆摊位整治,确保道路两侧3米内不得设置摊点障碍消防车道。

  五、设立防火分区。通过修砌实体防火墙、安装常闭式防火门等措施,将经营、储存与住人部分严格分开,解决“三合一”问题。

  六、开辟逃生通道。在每一楼层的前后防盗网上均开设一个0.5平方米的逃生小窗口,便于紧急情况疏散逃生使用;清理疏散楼梯堆放的物品,保持疏散通道畅通;设置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店铺后门设置疏散小巷及疏散门。

  七、整治户内电气线路。按照整改样板的标准对户内电气线路进行整改;加强短路、超负荷、接触电阻过大防范;线路一律实行穿管保护;线路及插座不得敷设在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品保持一定距离;按规定安装断路器或熔断器;严禁滥用钢丝、铁丝代替熔断器熔丝;不得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

(万宁市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