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调研组到我市开展《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工作

16.08.2018  10:41
  为更好开展《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 2018年8月15日上午,省生态环保厅会同省人大法工委、省人大环资工委、省法制办及条例起草相关人员一行,在市政府7号楼一号会议室进行座谈会。市人大法工委、市人大城建工委、市发改委、市城管委、市法制局、市生态环保局、市科工信局、市交警支队、市住建局、市交通港航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海口食药监局、海口海事局等单位领导参加会议。会议由市生态环保局局长佟吉强主持。   会上,省生态环保厅大气处副处长薄毅首先详细介绍了条例的起草背景、目前进展情况,并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任岩军副研究员补充说明条例内容、框架构成等。   接下来由市生态环保局总工程师宋延巍汇报了海口市近几年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及目前存在的问题,省生态环保厅大气处副处长薄毅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表示肯定。   随后,市人大法工委、市法制局、市生态环保局、市住建局等部门分别对条例提出了相关建议,双方围绕具体条款进行了深入交流。   最后,省人大调研组表示将会结合会上提出的建议,统筹考虑对条例进行修改。市生态环保局局长佟吉强表示,市生态环保局将会进一步汇总各单位意见上报省生态环保厅,也将全力配合立法工作,进一步推动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市普法办考核组到我局开展全市“七五”普法检查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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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文明大行动,“女神们”在行动
  根据市妇联《关于组织开展“妇女姐妹齐参与,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