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法检查的通知

28.06.2016  23:23

琼建定函〔2016〕348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监管,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水平,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现决定开展对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于2016年6月30日前取得工程造价咨询甲级、乙级资质的本省企业、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驻琼分支机构和从业人员。重点检查企业资质情况、市场行为、成果文件质量和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情况,打击资质出租(借)和人员挂靠现象。
   二、检查依据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9号);   
  (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50号);
  (三)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8号); 
  (四)《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13等国家计算规范标准及我省现行定额等计价依据; 
  (五)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中价协〔2012〕011号);  
  (六)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暂行办法(中价协〔2008〕013号);  
  (七)《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管理规定(试行)》(琼建定〔2016〕316号);
  (八)《海南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琼建定〔2016〕135号);
   三、检查内容
  (一)企业资质情况:包括专业人员、办公场所、注册资本金、股东出资、技术负责人等是否达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标准;
  (二)计价依据执行情况:是否执行国家、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企业内部管理情况:是否建立工作质量保证体系工程造价文件档案管理、企业规章制度是否完善;
  (四)企业执业情况:是否采用不当手段承接业务,是否与委托方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等;
  (五)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情况检查;
  (六)成果文件质量专项检查:成果文件编制质量、流程、计价依据使用、资料归档等内容是否完整;
  (七)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中“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系统”使用情况。
   四、检查要求、方式和时间
  采取企业自查和省住建厅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检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7月1日—10月1日)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相关检查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查,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做好迎接检查准备工作。自查报告(无需上报附件表格)于2016年10月1日前报送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邮寄或email),逾期不提交自查报告的认定本次检查不合格。
  (二)全面检查阶段
  1.现场检查(10月8日—10月31日)
  检查要求:(1)企业按附件1、2、3准备相关资料,接受现场检查;(2)各注册造价工程师按照《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指标编制统一操作指南》进行指标编制,人均报送不少于1个,指标数据表格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并收集指标采集样本的电子版(3)典型案例将收录于《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指标汇编》(暂定名)(4)确定被抽查成果文件,填写附件4。
  2.成果文件质量专项检查(11月1日-11月10日)
  检查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被抽查的成果文件相关资料。抽查范围:2015年度和2016年度企业所完成的成果文件,项目类型为概预算编审、招标控制价编制和结算编审三种选一,标的额不少于1000万。
   五、检查结论
  检查结论将综合现场检查和成果文件质量专项检查两个阶段的分数进行评比,现场检查得分低于70分(不含70)视为本次检查结果不合格;现场检查得分超过70分,成果文件质量专项检查得分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为不合格,60—80分(不含80分)的为合格,80—90分(不含90分)的为良好,90分以上的为优秀,并向社会公布。对于不合格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组织实施
  本次检查由省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牵头,会同厅执法稽查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省招标投标办公室、省建设标准定额站共同开展,具体工作由省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组织安排,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协同参与。
   七、检查要求
  (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认真组织自查,如实填报资料。被检企业不予配合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按不合格企业处理。
  (二)成立检查组到企业注册地或办公场所进行现场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确定。
  (三)检查组的工作人员要严格、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礼品等不正当利益。
  八、若有咨询事项可与省建设标准定额站联系。
  联系人:于考明
  电  话:65346894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6年海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综合检查表(本省)
   2.2016年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驻琼分支机构综合检查表
   3.2016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检查表
   4.抽查咨询项目登记表 
   5.成果文件专项检查评分表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2016年检查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