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19.12.2016  20:37

琼建定〔2016〕324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2016年度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沙市国土资源与环境保护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强化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监督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专业人员执业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法检查的通知》(琼建定[2016]348号)的部署,10月17日至11月20日,我厅组织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总体评价
  为帮助企业做好检查准备工作,7月15日省建设标准定额站组织召开“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宣贯暨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法检查动员会”,对2016年执法检查做了动员部署,通报了历年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宣贯了2016年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检查细则和公开征集专家人选等。根据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原则,本次检查共成立 5个现场综合检查组和4个成果文件审核组,公开向行业征集成果文件专项审查专家,5个现场综合检查组采用抽签确定检查队伍与检查企业名单的方式,分两个阶段实施检查。10月 17 日至 11 月 4 日进行现场综合检查,共检查了 126 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执业行为和经营管理等情况,并随机抽取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115份(每家企业1份,11家企业因成果文件工程造价标的额少于1000万不予抽查);11 月 11 日至 11 月20 日进行成果文件专项检查,4个检查小组根据《海南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审查了成果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并对受检企业进行了综合考评。检查结果表明,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整体发展水平和前几年相比较有大幅度的提高,主要体现在:
  (一)企业资质条件达标情况良好。本次检查中,本省受检企业资质达标率为100%;受检驻琼分支机构达标率为97%,不达标2家。多数企业规章制度健全、办公硬件合格、专业人员充足、从业执业行为合法,在经营管理环节上比较规范。本省企业数量不断增加,截至现场检查结束,本地甲级造价咨询企业数量为20家,较去年增加3家;本地乙级造价咨询企业数量36家,较去年增加7家。
  (二)企业经营收入持续增长。2015 年度全省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所涉及的工程造价总额超过1606亿元,比2014年少4亿;实现营业总收入超过4.6亿元,同比 2014年度增长 10%;年收入超过 1000万元的造价咨询企业有8家,比2014年少2家。
  (三)企业使用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系统情况良好。随着“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逐步完善,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系统集合三大平台(企业内部管理平台、监督管理工作平台、诚信档案管理平台)相继建成,系统拥有企业信息、人员信息、预警信息、台账、咨询合同备案、成果文件上报、满意度调查、诚信档案手册上报和诚信档案查看9个功能模块。系统自7月15日上线运行以来,开通企业账户212个,结合执法检查要求,已上传了造价咨询合同备案1587个、成果文件备案342个、防伪二维码申请788个,系统经过多次升级,不断改进操作体验,多数企业使用顺畅,为本次执法检查提供了基础资料和下一步顺利开展诚信评价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成果文件质量较去年整体向好。成果文件质量专项检查得分超过90分的企业18家,去年0家;得分超过80分的企业26家,去年5家;60分以上的企业71家,去年58家;60分以下企业11家,去年53家;多数企业在成果文件专项检查中积极备检,准备资料较为齐全,成果文件质量不合格率由去年的46%下降为8.7%。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近3年的监督管理和企业自身的发展,我省造价咨询行业的总体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但检查中也发现,行业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整改和规范。
  (一)个别企业迎检准备工作不充分。个别企业对检查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人员不到位或受检资料不齐全的情况。特别是注册造价工程师考核过程中,部分企业未按《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指标编制统一操作指南》进行指标编制,指标数据填写出现明显错误,指标样本采集过于简单,不具有通用性和代表性。
  (二)个别驻琼分支机构从业不规范,管理有待加强。我省的造价咨询市场比较开放,特别是2015年6月5日海南省政府下发《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琼府〔2015〕36号)后,在我省建立分支机构的外地企业越来越多。截至6月31日,在我省登记的外地造价咨询企业驻琼分支机构共160家,较去年增加54家。有84家驻琼分支机构为逃避检查,不向行业监管部门提供真实、准确信息。企业不按要求上报自查报告等相关资料,不接受监督检查,扰乱市场秩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省造价咨询行业的整体健康发展。
  (三)成果文件仍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①个别企业咨询合同的签订内容不太完整、不具体; ②部分企业的造价成果文件资料装订不规范,签字、盖章不齐全;③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设置不规范; ④记取已经取消的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未按照实报实销原则确定工程保险费和社保费; ⑤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说明均不太规范,不太完整;⑥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合招标文件、清单计价规范、现行计价依据;⑦同一工程项目中相同清单项目单价构成不一致,以及材料价格、取费程序和取费基数前后不一致等问题。
  (四)少数企业执业质量保障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到位。少数受检企业未建立或完善企业内部执业质量控制体系,制度制订粗糙简单,没有明晰的质量保障工作流程,缺乏操作性;被抽查的个别咨询项目中存在简化业务操作程序的现象,如:不制定咨询项目实施方案、三级审核实为二级审核或简单流于形式、不进行项目回访与总结等。
  (五)技术资料归档不全的问题现象比较普遍。多数企业在归档资料中只保存成果文件,缺少图纸、现场签证、现场勘察记录、会议纪要、计算底稿等必要的计价资料,导致部分成果文件计价依据缺失或资料归档不完整;不注重收集发承包单位确定造价的关键书面证据,如招标投标文件、招标答疑、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施工单位报审的结算资料等重要归档资料。
   三、处理意见
  根据检查综合评分结果,现公布 2016 年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法检查结果及名单(详见附件表 1~5)(有效期至次年发布新年度检查结果止),并作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对本次检查结论优秀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等 30家(名单详附件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予以通报表扬,记良好行为记录一次。
  (二)检查结论为良好(名单详附件 2)和合格(名单详附件 3)的企业要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出具体整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与质量管控。
  (三)对成果文件质量检查低于 60 分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等 11家(名单详附件 4)企业做不合格处理并通报批评。上述企业自本通报下发之日起 1 个月内将整改报告报送省建设标准定额站。
  (四)对不配合检查,不向行业监管部门提供真实、准确信息,不按要求上报自查报告的 84家企业(名单详附件5)做不合格处理并予以全省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向我省各级发改、财政、审计、招投标、政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及企业所在地省建设主管部门通报。上述企业自本通报下发之日起进行内部整顿,整顿期间在我省暂停承揽新业务,企业务必加强行业管理制度学习,完善相关信息登记,正确使用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系统并做到专人管理维护,并将整顿情况报省建设标准定额站,核验合格后方可开展新业务。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大力度继续推广使用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系统和诚信评价系统。利用系统动态管理、实时更新造价咨询企业资信情况,并向社会及时公开,推广二维码在成果文件防伪中的使用,推动整个行业信息化水平建设,为企业创建更好用的内部管理平台,实现对行业监管与服务的全过程覆盖,向我省各建设主体提供更高效、便捷、透明的公共服务。
  (二)各造价咨询企业要根据此次检查的情况,结合信用评价标准和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系统的使用,认真总结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强企业制度建设,创新经营管理理念,提升成果文件质量和服务水平,打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共同推动我省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附件:1.优秀企业名单
     2.良好企业名单
     3.合格企业名单
     4.不合格企业名单
     5.不良行为企业名单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琼建定【2016】324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