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09.10.2014  12:36

琼建定〔2014〕191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沙市国土资源与环境保护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强化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监督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专业人员从业、执业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海南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法检查的通知》(琼建定函[2014]138号)的部署,我厅组成四个检查组,于6月4日至7月5日对全省144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全面执法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和总体评价
  此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和省住建厅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对象是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工程造价咨询甲级、乙级资质的省内企业和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驻琼分支机构,检查内容主要有:企业资信达标情况、企业执业行为情况、内部制度建设情况、成果文件质量和归档情况等。
  本次受检企业144家,按百分制和加分制相结合的方式计算总分。得分在95分以上有18家,占受检企业的13%,85-94分有23家,占受检企业的16%,70-84分有21家,占受检企业的15%,70分以下的有82家,占受检企业的57%。
  从检查的结果来看,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总体检查情况比去年有很大的进步,主要表现:一是在企业数量、从业人员规模和业绩方面有了长足的发展。截至7月5日,144家受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人员1706人,实现营业收入约32211万元,其中2家企业收入突破4000万,3家企业收入突破2000万,5家企业收入突破1000万二是在管理制度建设、成果文件质量控制和服务意识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检查中多数企业符合资质条件和备案要求,从业、执业合法,档案资料管理完善,严格遵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业务操作规程,造价成果文件基本达到规定的要求三是近年来我省涌现了一批优秀的造价咨询企业。这次检查共有18家企业获得较高评价,其共同特点是:管理规范有序,成果文件准确,存档资料齐全,业务开展良好,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高,大力拓展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领域,积极倡导全新的工程造价管理理念。这些企业在不断规范自身的同时,也促进了我省工作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水平的提高,值得提倡和表扬。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检查中,也发现不少问题,个别问题还比较严重,有待进一步整改和规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企业对执法检查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为了保证这次执法检查活动的顺利开展,我厅及省建设标准定额站十分重视,检查组多次召开会议,统一认识、制定要求、精心部署,提前2个月将检查通知和检查内容以不同方式通知受检单位,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迎检工作。但是,仍有部分企业准备不充分、人员不到位、资料不齐全,迎检意识极其淡薄,一些企业需要重复补充资料或复检才能完成检查流程,给检查工作带来不便,也给企业形象带来消极影响。
  2.部分企业管理意识薄弱,资质达标情况不理想,特别是专职人员不到位、负责人条件不符合规定等问题突出。
  从各检查组统计情况看,企业资质和人员不符合规定的问题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在:
  (1)44家省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受检企业中,34家企业符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规定的资质标准,占受检企业总数的77%100家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驻琼分支机构中,29家企业符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和《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海南省开展业务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琼建管[2010]208号)中的规定和要求,占受检企业总数的29%。
  (2)多数驻琼分支机构在取得备案资格后,承诺在我省执业的造价专职人员并未到位,有的甚至不能提供相应证件,负责人也不是驻琼企业在职员工部分分支机构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变更,没能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长期脱离业务监管检查发现11家分支机构属于“三无企业”(无办公人员、无固定场所、无经营业绩)4家驻琼分支机构企业主动来函提出不再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取消备案资格10家驻琼分支机构备案资格过期。
  3.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签订不够规范,部分企业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签订合同。
  部分企业没有按照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规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签订规范的咨询合同,或签订内容不完整、不具体,或签订时间不及时、不严谨,没有从法律层次上明确咨询业务范围、咨询费用、履约时限以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实质问题。
  15家企业无视管理制度,违反《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和《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海南省开展业务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琼建管[2010]208号)相关规定,以分支机构名义签订合同。检查统计省审计厅、海口市、文昌市、澄迈县审计局等单位直接与驻琼分支机构签署的咨询合同涉及工程造价超过60亿元、咨询费超过1800万元。
  上述情况说明,现阶段我省各工程建设主体特别是业主单位依法依规办事、遵守造价管理行为的意识还比较薄弱,从业人员规避执业风险意识淡薄。对合同标准、合同内容和合同行为的监管将是监管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
  4.执行清单计价规范不力,清单编制质量水平不高。
  由于行业竞争激烈,在市场监管不规范的情况下,一些咨询企业为了承接业务,一味迎合委托方的意愿,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上未采用工程量清单模式计价。有的项目采用了工程量清单编制,但质量也存在诸多问题,项目特征描述缺项漏项严重,如:挖土石方清单工程量与组价定额用量相同商品混凝土特征描述没有标明种类、泵送设备三级钢筋制安没有人工系数描述,门窗项目特征没有标明厚度、玻璃类型等。
  5.个别企业降低收费标准及超资质承揽业务。
  当前我省造价咨询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却又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行业竞争无序,突出表现为:(1)多数企业规模偏小,技术力量、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不高,为了承接业务,部分企业不惜违反相关规定低价进行竞争,获取业务后又不得不通过降低咨询服务质量来降低成本获取利润,陷入了恶性发展,也丧失了行业公信力(2)企业借助行政干预来获取业务现象普遍,部分建设单位或审计部门通过设立门槛,采用入围制等形式,阻碍了公平竞争,这也与国家推行的“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理念相悖(3)部分企业在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时,向委托方免费赠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业务,这种业务组合免费赠送的方式不利于体现各项业务的价值,降低了服务质量。
  检查发现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在“君和君泰”一期装修(合同造价9.5亿)收费30万,属于低价竞争海南安瑞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乙级资质企业,承揽南渡江综合治理龙泉至新坡段防洪工程一期工程,该工程招标控制价67870442.01元,属于超资质范围承揽业务。
  6.专业人员水平不高,跨专业、超范围执业情况普遍。
  部分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水平不高,对有关文件的理解和定额的掌握不够,不能准确理解和使用现行计价依据,出现了较多的错误。如:税率的计取错误执行琼建监 [2007]180 号后依然多计安全斜挡板土石方工程大开挖重复计算场地平整挖运土方重复套价管桩间挖土方未单列、未计取系数外墙块料底层错误套用05房建定额9-1子目工程保险费结算未按实计取等。
  部分建筑工程专业造价员跨专业编审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非公路专业造价工程师参与公路项目造价咨询。检查中还发现2家企业部分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错误(执业印章B开头),根据规定在造价咨询企业注册执业的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编号由英文大写字母A和数字组成。
  7.质量控制体系不够健全,技术负责人的技术保障和指导作用不够。
  部分企业未建立或完善企业内部执业质量控制体系,制度制订粗糙简单,没有明晰的质量保障工作流程,复核制度流于形式,缺乏操作性技术负责人没有在企业成果文件质量控制中把好技术关,缺乏对年轻造价人员的业务指导,造成企业成果文件质量不高,出现了不少低级错误,如税费费率计算错误、工程量清单描述缺项漏项等问题。
  8.部分成果文件不够规范,归档资料不够齐全。
  造价成果文件编制、格式不够规范,执行《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统一格式(试行)》不到位。相当一部分企业的成果文件存在如下问题:编制、审核、审定三级签字程序不全,未注明公司资质等级及编号,注册造价工程师未签字、盖章等,三级审核实为二级审核或简单流于形式驻琼分支机构中,个别企业甚至以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名义在结算审定表上署名。
  档案管理不够规范,归档资料不够齐全。多数企业存在技术资料归档不够齐全的问题,只留存预算、结算书,没有咨询合同、现场签证单等必须资料对编制人的工作底稿(工程量计算书、工程量核实记录、询价记录和价格计算书等)、审核人和审定人的工作底稿及成果文件相关形成的电子文档、纸质文件没有进行统一归档部分企业没有制订档案保管制度、配备技术档案管理员和档案柜。
   三、处理意见
  根据检查评分结果,现公布2014年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法检查结果及名单(详见附表1-7)(有效期至次年发布新年度检查结果止),并作出以下处理意见:
  1.对此次检查结果较好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等18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详附件1)予以通报表扬,记入企业良好行为记录一次。
  2.良好企业23家(名单详附件2)和合格企业21家(名单详附件3)要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内部制度建设,提高质量控制水平,争取更上台阶。
  3.对此次检查基本合格,但在资信情况仍存在一定问题的北京正义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等13家企业(名单详附件4)督促进行整改。上述企业自本通报下发之日起30天内完善企业内部建设和资信情况,并将整改报告报送省建设标准定额站。
  4.对此次检查不合格,主要存在资信条件不达标等问题的四川大明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等27家企业(名单详附件5)予以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承接新业务。上述企业自本通报下发之日进行整改,整改期限30天,期满后将整改报告报送省建设标准定额站,复核仍不合格的,将撤回其相关业务资质或取消备案资格。
  5.对此次检查不合格,主要存在违反《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相关条款、对检查不配合等问题的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等17家企业(名单详附件6)责令限期整改,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整改期间不得承接新业务。上述企业自本通报下发之日起进行整改,整改期限30天,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建设标准定额站将对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期满后上述企业将整改报告和自律承诺书报送省建设标准定额站,复核仍不合格的,将撤回其相关业务资质或取消备案资格。
  6.对检查中发现的11家无办公场所、无固定人员、无经营业绩的“三无”驻琼分支机构企业(名单详附件7)予以取消备案资格4家驻琼分支机构(名单详附件7)来函主动要求注销备案资格,将不再在我省承揽造价咨询业务,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取消备案资格10家驻琼分支机构(名单详附件7)备案时间过期,不得在我省开展造价咨询业务上述25家分支机构如在我省开展业务必须重新取得备案资格。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及要求
  针对检查发现问题,为加强行业监管、规范行业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和整体水平提高,提出以下工作措施及要求:
  1.加大行业监管力度。根据本地实际,建立长效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考核,加强企业资质动态管理,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2.建立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加快行业信用制度建设,规范企业和人员从业行为,提升造价咨询行业的诚信度,营造健康有序的工程造价咨询市场氛围,努力引导行业发展,鼓励企业做优做强加快电子信息化建设,尽快实现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和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网上备案。
  3.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执业一线专业人员的实务培训特别是继续再教育工作,规范专业人员执业行为,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强化法律意识,提高依法执业和规避执业风险能力。
  4.推进制度建设。各造价咨询企业要建立健全成果文件、专业岗位和三级审核标准化程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工作流程、确保工作质量各造价咨询企业尤其是企业负责人要规范行业行为,遵守行业准则,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共同塑造全省造价咨询工作的健康氛围,促进行业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附件: 1.优秀企业名单
    2.良好企业名单
    3.合格企业名单
    4.基本合格企业名单
    5.限期整改企业名单
    6.不良行为记录企业名单
   7.取消(注销)备案资格企业名单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9月28 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附件1、2、3、4、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