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法检查复查情况的通报

30.12.2014  20:39

琼建定[2014]261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法检查复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沙市国土资源与环境保护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相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琼建定[2014]191号)精神,我厅于11月4日至19日对执法检查中基本合格企业、限期整改企业和限期整改并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企业进行了复核检查,现将复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复查对象:(琼建定[2014]191号)文中的基本合格企业13家、限期整改企业27家和限期整改并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企业17家,共计57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复查内容:(琼建定[2014]191号)文中指出的企业资信、企业执业行为、内部制度建设、成果文件质量和资料归档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1.13家基本合格企业均能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及时整改,并报送整改报告,复查结果合格。
  2.27家限期整改企业有23家企业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及时整改,并报送整改报告,复查结果合格。
  3.17家不良行为记录企业有16家企业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及时更正整改,并报送整改报告,复查结果合格。
  二、处理意见
  1.52家企业复查结果合格(名单详附件一),恢复在我省承接新业务。
  2.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主动申请取消工程造价咨询备案资格,停止在我省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3.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备案时间过期,需重新取得备案资格方可在我省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4.广州市宏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办公居住混杂、资信情况不达标等问题,复查结果不合格,责令其整改1个月,逾期不改的,取消其备案资格。
  5.海南正大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因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严重不足,不再符合乙级资质要求,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责令其整改3个月,逾期不改的,撤回其乙级资质。
6.湖南宏达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为了应付复查,弄虚作假,私刻公章,伪造造价员证书。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四十一条之规定予以全省通报批评(通报另行文),责令其整改1个月,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处以人民币1万元罚款。

    附件: 1.复查合格企业名单
     2.复查不合格企业名单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琼建定[2014]261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