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工商质监部门联合开展超标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19.06.2015  17:29

东方市工商质监部门联合开展超标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6月16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监局联合对全市电动车销售市场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商家销售的电动车是否按国家标准出厂,并对检查中发现的超标电动车依法处理。

  执法人员分成两个检查小组,分别深入八所城区东海路各电动车销售点,检查各品牌电动车的出厂标准、出厂说明和生产许可证、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件,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商家,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市工商局城东工商所副所长谢睿华:时速超20千米每小时,重量超40公斤以上的都是属于超标的电动车,对这类车辆我们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据了解,近年来,超标电动摩托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由于此类车辆未按国家标准生产,时速较快,不利于控制驾驶,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给道路交通带来了安全隐患。

  市工商局城东工商所副所长谢睿华:超标电动车因为它的时速快,无牌无证,经常违规行驶,造成交通隐患,因此我们要规范和整治超这些市场。

  据统计,当天行动共检查销售电动摩托车商家7家;其中,对一家销售超标电动摩托车商家依法处罚,并暂扣3辆超标电动摩托车。

(东方市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