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工商查明违法行为 南北蔬菜市场被罚没303万

29.02.2016  14:03

  继续关注工商立案调查海口南北蔬菜批发市场一事。昨天下午,海南省工商局对海口南北蔬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42.45万元,罚款60.865万元的处罚,并通报,查明了南北市场存在的多种违法行为。接下来,我们就再次对南北市场的乱象进行一一盘点。

  工商部门称,海口南北蔬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于2005年5月12日在海口市工商局登记注册成立,是南北蔬菜批发市场的开办者,主要业务是将市场内的档口出租给业户,收取档口的租金、蔬菜进场综合管理费及三轮车费,并对场内业户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市场上日均批发蔬菜1900吨,占海南蔬菜批发市场份额75%以上,长期一家独大,具有极强的市场支配地位。昨天下午,省工商局进一步通报,查明了南北市场存在欺行霸市、商业贿赂、滥收费等违法行为。

  然而,工商部门调查后通报,自2015年6月起,海口南北蔬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未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蛮横要求凡进入市场进行营利性拉货的三轮车必须统一上牌并收取管理费,并限定车辆进场的行为,属于《海南经济特区发不正当竞争条例》第15条所指的欺行霸市行为。此外,南北市场期行霸市的行为还体现在限定了市场内档口的经营范围。

  工商部门调查后认定,南北市场管理者以签订租赁合同的方式,限定了每个档口经营的蔬菜品种,明确各个档口业主经营的范围,划分了如广州、红柿、昆明、云南菜等区域或蔬菜品种,无理要求档口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严重限制了档口之间的竞争,使南北蔬菜批发市场统一划分了市场份额,固化利益共同体,严重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在之前的媒体通报会中,工商部门也披露了海口南北蔬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混乱,经营收支未依法如实入账的行为。

  此外,工商部门表示,作为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企业,却对市场内的档口疏于管理,造成市场经营秩序混乱,任由有的档口随意加价。而这种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工商部门查明,2014年3月至2015年9月期间,海口南北蔬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对市场内23个经营规模较大、经营时间较长、业务量大的经营档口进行现金返利。截止今年2月7日案发时,享受摊位费和吨位费返还的档口有19户,享受吨位费返还的档口有4户,干扰了正常的批发业经营秩序。对经营业户进行账外暗中现金返利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鉴于南北市场管理者种种违法行为,导致了蔬菜批发市场的管理混乱,加重了批发零售商的负担,成为蔬菜价格上涨的重要原因之一,最终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重扰乱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六)项的情形,应从重处罚。因此,工商部门对其做出了罚没303.315万元的处罚。

  通过此次立案调查,我们希望,海口南北蔬菜批发市场能够真正意识到自身的错误,为保证海南人民的菜篮子发挥到积极作用,也希望工商部门下一步的长效监管机制和相关优惠政策能进一步地保障消费者的权利,让我们老百姓能上一口舒心菜。而看了此次南北市场立案调查的连续报道,我们的特约评论员林泽龙先生有话要说。

  对垄断操控菜价者 不能仅一罚了之

  这只垄断市场、操控菜价、坑害老百姓的黑手终于被抓住了!工商部门在进行立案调查的基础上对其做出罚款三百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及时向媒体和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对此我们给予积极的正面评价。然而,对问题的反思和对工作的改进恐怕不能到此为止,也就是说不能仅仅一罚了之,而必须对过往的突出问题进行深究,对失职的主管部门进行追究,对今后的市场加强监管。比如说,海口市南北蔬菜批发市场垄断全省蔬菜资源配置权达十六年之久,其垄断地位是怎样形成的?是谁在纵容和放任他们的随意和任性?市场经营者和各级批发商一直没有建立标准台账,主管部门为何一直置之不理、听之任之?除工商部门外,其他主管部门诸如物价、税务、审计等部门为何至今仍按兵不动、毫无动静?至于今后如何切实加强监管,各相关部门恐怕都得向市民做个交代才行啊!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