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2年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0.22亿元 今年下调行业基准费率

10.01.2023  14:22

  记者从省社保中心获悉,2022年4月1日海南实施工伤保险基金全省统收统支以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不断扩大,经办服务更加便捷,基金共济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截至2022年12月底,全省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3.67亿元、总支出2.70亿元、累计结余20.22亿元,可支付月数达90个月。从今年1月起,全省一至六类行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全面下调,进一步降低企业缴费负担。

  2022年,海南省出台工伤保险基金统收统支实施方案,在全省实行“六统一”标准,即统一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统一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统一全省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统一集中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经办管理服务规程。

  “以前,工伤预防项目是以行政区划为单位,各市县自行组织实施。部分市县由于保费收入低,可用工伤预防费用少,无法独自开展工伤预防项目。工伤保险统收统支后,全省可以统筹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省社保中心工伤保险处负责人介绍,今年除海口、三亚、儋州市自行组织工伤预防项目外,其他市县的工伤预防工作由省本级联合第三方实施单位统筹实施。

  日前,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社保中心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通知》,自2023年1月起调整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工伤保险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八类。此次调整,一到六类行业基准费率全部下调,其中一类行业基准费率由原来的0.2%调整为0.15%,二类至六类行业基准费率分别由原来的0.4%、0.7%、0.8%、0.9%、1.0%调整为0.3%、0.6%、0.7%、0.8%、0.9%,七类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保持不变,分别为1.2%、1.5%。费率普遍下调为参保企业进一步降低了缴费负担。

  2022年,海南在全国率先依托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工伤医疗费用联网结算系统,实现工伤医疗费用省内联网结算,有效解决工伤职工看病就医跑腿垫资问题。目前,工伤事故备案、工伤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等18项工伤保险业务实现了“全省通办”“一窗通办”“一网通办”;对已做劳动能力鉴定并有伤残等级的伤残职工,在全省范围内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实行免申即办;大力推进告知承诺制,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待遇变更4项经办事项实行告知承诺。

  省社保中心工伤保险处负责人称,下一步将继续实施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改革,进一步完善工伤医疗费用省内联网结算系统功能,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让更多的群众更加方便得到工伤保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