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南省工会2017-2020年女职工安康互助管理办法》《海南省工会2017-2020年女职工安康互助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16.12.2016  20:09

各市、县总工会,省产业、系统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

海南省工会2010­2016年女职工安康互助活动在各级工会组织共同努力和广大女职工积极参与下,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筹集互助金590多万元、覆盖女职工11.9万多人次,278位身患妇科癌的女职工得到救助、救助额达417万元,有效地减轻了患病女职工单位和家庭的负担,增强了女职工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民生为先、民生为大”的执政理念,让更多的女职工共享社会保障,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省总工会决定继续在全省开展海南省工会2017­2020年女职工安康互助活动,为规范管理和有效运作,制定了《海南省工会2017­2020年女职工安康互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海南省工会2017­2020年女职工安康互助活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经省工会女职工安康互助活动管理委员会2016年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好海南省工会2017­2020年女职工安康互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宣传发动

      推进海南省工会女职工安康互助活动,是工会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为广大女职工办实事、做好事的具体体现,是保护女职工身心健康、解除女职工后顾之忧的重要举措,是工会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载体,是贯彻落实“民生为先、民生为大”的重要内容,各级工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推进。要积极主动争取党政的重视支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增强女职工参加互助活动的自觉性,提高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意识,为女职工安康互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准确把握新一期女职工安康互助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参加对象    原则上是与所在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加入所在单位工会且参加海南省基本医保体系身体健康的在职女职工会员。

本期活动责任期开始前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或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女职工,不再参加本活动。

在海南辖区范围内就业省外参保的女职工,符合我省医保范围内的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的,可依托所在单位工会参加。

没有劳动关系的村(居)工会会员不组织参加,但有产业基础的村工会会员可依托产业工会组织参加。

在乡镇(街道)领取工资的村(居)两委干部,可依托乡镇(街道)工会组织参加。

        (二)参加方式    由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团体参加,原则上参加人数应达本单位从业女职工总数60%。

        (三)互助期限    本期互助活动期限为三年,互助责任期自2017年3月1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止。首次参加活动或非连续参加安康互助活动的会员,须执行90天等待期,即有效期自2017年5月30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止。

      (四)缴费标准    每人限买1份,每份50元。原则上由女职工个人缴纳,女职工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本单位工会可从工会经费中给予一定的帮助。

      (五)补助标准    符合申请条件的会员一次性补助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元)。

      (六)缴费方式    互助金由各基层工会统一收取,以团体名义将收缴的安康互助金总额汇入各市县总工会、省产业系统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指定的账户,各市县总工会、省产业系统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女职工部核实后将筹集的互助金,转账至省总工会账户。

      (七)补助政策    详见《海南省工会2017­2020年女职工安康互助活动实施细则》。

      (八)截止时间    2017年2月15日为各级工会宣传发动、互助金收缴和原始资料上报审核阶段,2月16日至2月28日为省工会女职工安康互助活动办公室复核确认参加人员信息阶段,3月1日起为互助金申请与给付阶段。参加单位应于2017年2月15日前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受理。

        三 、省工会女职工安康互助活动的接续问题

        (一)有效期在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期间的24000多名会员(不含到龄退休人员及家属)(详见协议书),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17年2月28日。继续参加2017­2020年女职工安康互助活动的会员,无等待期。到龄退休人员及家属不再延长有效期,救助截止时间为协议到期日。

      (二)有效期在2017年3月以后的会员,不再缴纳互助金,有效期自动延长至2020年2月29日,其不足部分,由待用资金解决;2017年3月后到龄退休人员,不再补足50元,救助截止时间为协议到期日。家属(配偶、子女)不再参加2017­2020年女职工安康互助活动,不再补足50元,救助截止时间为协议到期日。

        四、 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扩大覆盖面

        各级工会要始终站在工会全局来推进,既要整合党政资源,又要发挥自身优势,齐抓共推;既要与“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女职工关爱行动”等活动统筹安排,又要利用工会工作平台和载体,将女职工安康互助工作与“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一并列入目前重要工作同步推进;既要在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全面覆盖,又要在工业园区、特殊行业、“两新”组织的提质扩面上取得新的突破,努力将好事做好、做实、做大、做强。为了确保此项工作取得成效,省总女职工委员会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以此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

 

附:1、海南省工会2017­2020年女职工安康互助管理办法

        2、海南省工会2017­2020年女职工安康互助活动实施细则

          3、海南省工会2017­2020年女职工安康互助活动团体申请表

        4、海南省工会2017­2020年女职工安康互助活动参加人员花名册

          5、海南省工会2017­2020年女职工安康互助补助金申请审批表

         

 

海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