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工人日报》发行订阅和《南国都市报》分发工作的通知(琼工发〔2017〕129号)

08.11.2017  22:57

各市、县总工会,各产业(系统)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省总机关各部(室):

    为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工会宣传思想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工会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推进职工素质工程,促进职工文化建设,丰富职工群众的精神生活,发挥《工人日报》和《南国都市报》作为我省工会新闻宣传主要阵地的作用,根据全总有关2018年度《工人日报》发行订阅工作和省总宣教工作的的安排,就做好2018年度《工人日报》发行订阅和《南国都市报》分发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省各级工会必须高度重视《工人日报》的征订发行工作,确保征订任务的顺利完成,把工会的宣传平台铺设到全省各级工会,巩固和扩大工会新闻宣传阵地,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二、2018年全总根据我省工会组织组建情况下达我省的《工人日报》订阅份数为5538 份,根据我省原有的工会组织数和新建企业工会组建数,现将任务分解下达至各市、县总工会,各产业(系统)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详见附件一)。

    三、市县、产业(系统)和直属基层工会要把任务指标分解下达到基层工会组织;协调各级党政、邮政部门沟通和反馈情况,积极组织检查和进行督促,及时、准确掌握和上报订阅进度和数量。

    四、市县工会要给市县班子的主要领导订阅《工人日报》, 要把该报订阅到机关的部、室及所属各基层工会;产业(系统)和直属基层工会要给单位领导订阅《工人日报》;大、中型企业或农场工会,要把《工人日报》订阅到车间(科室)、班组(队);每个新建企业基层工会至少订阅1套《工人日报》;有劳模的单位,保证给每位劳模订送1套《工人日报》,农民劳模由负责申报推荐的市县工会订送;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单位订送1套《工人日报》;已建工会组织但经费比较困难的单位,由省总工会财务部门负责督促其上级工会采取分级负担的办法,安排资金为其订送《工人日报》。

    五、省总工会将分别于2017年12月10日、12月25日和2018年1月5日对各单位订阅《工人日报》的完成情况进行全省通报。

    六、《南国都市报》由省总负责统一征订,费用由省总负责,由各级工会根据省总所分配的数量分发给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所属各基层工会,并将需分发的基层工会、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上报省总宣教部。

    七、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按全总文件规定和省总的要求,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2018年《工人日报》订阅和《南国都市报》分配任务指标表

 

 

海南省总工会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