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7月28日-8月1日全力完成15-17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28.07.2021  10:33

  针对近段时间以来,新冠病毒德尔塔株在全球范围内广泛流行,并在我国部分省市接连引发新冠聚集性疫情的情况,7月27日,海口市卫健委下发《关于加快推进15-17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7月28日-30日为规定接种时间,7月31日-8月1日为查漏补种时间,年满15-17周岁的人群按照《海口市15-17岁人群新冠疫苗指定接种单位名单》(附件1)指定的接种门诊接种新冠疫苗。

  通知要求,15-17岁人群接种需家长(或监护人)、学校工作人员全程陪同,接种时应携带学生身份证(或户口本),经现场知情同意后,家长(或监护人)需签订《12-17岁新冠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方可接种疫苗。

  根据通知,7月28日-8月1日期间,15-17岁人群新冠疫苗指定接种门诊暂停儿童常规免疫接种运转,全力完成该年龄段人群接种工作。查漏补种时间(7月31日-8月1日),各指定接种单位正常开展接种,并在本单位做好告知公示。海口市拟近期在15-17岁学生人数较多的学校设置临时接种点,如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收到校方到校接种的通知,请积极予以配合。

  因15-17岁人群接种登记的信息较多,为加快接种速度,避免人员拥堵。通知请各位家长(或监护人)务必在接种前完成自助建档,建档操作请参照《“金苗宝”APP自助登记、录入操作指南》(附件2)进行。

  通知提出,各学校通过发公告、短信、班级微信群等方式,提醒家长(或监护人)提前下载“金苗宝”APP完成自助建档。各指定接种门诊和学校临时接种点要公示“金苗宝”APP自助建档步骤,有专人负责协助未建档人员完成自助建档,确保现场接种顺利开展。

  附件:

  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