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2月24日起恢复部分道路客运 乘客需实名登记

22.02.2020  20:22

      2月22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屯昌县交通运输局了解到,屯昌县定于2020年2月24日起恢复部分道路客运,保障企事业复工复产和群众生产生活出行,尽可能降低疫情防控对生产生活的影响。

      屯昌县交通运输局表示,恢复屯昌县所有公交线路及“微公交”运营,具体视情况逐步全面恢复。全面恢复屯昌县巡游出租车运营,运营范围为屯昌县境内。恢复屯昌至海口、屯昌至海口美兰机场线路,采取单程运营模式,返程不配客。恢复屯昌县农村道路客运班线车运营,具体视情况逐步全面恢复。

      此外,为解决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院校等单位和农民工团体、学生等具有一定规模的群体在省内“点对点”出行需求,开通海汽省内包车客运业务。

      屯昌县交通运输局要求,各客运企业要做好站场及车辆管理工作。一是做好进站出站检查,设置临时留验站,发现可疑感染人员立即留验并向屯昌县卫健委、屯昌县交通运输局报告。二是要严格控制乘载率,要适当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坐,并预留必要区域作为留观使用,确保车辆乘坐率在50%以下。三是做好客运站及交通工具卫生和消毒工作,做好通风,每日要对站内公共区域要进行消毒,车辆每个班次要进行消毒。四是强化乘客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佩戴口罩乘车,旅客必须佩戴口罩才能进行乘车。

      同时,各客运企业必须为司乘人员配齐口罩,为车辆配备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司乘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客运企业每日对司乘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并记录,对于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驾驶员不得上岗,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县卫健委、县交通运输局。

      此外,乘客需配合司乘人员做好实名制登记、体温测量等工作,全程佩戴口罩乘车,根据司乘人员的安排分散就座;乘坐出租车、“微公交”时,要在后排乘车。乘客未落实实名制登记、体温异常、未佩戴口罩的,司乘人员有权拒绝其乘车。

      屯昌县交通运输局还要求,各客运企业要根据防疫消毒及防控物资到位情况,适时调整车辆班次数量并报给屯昌县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