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成立不动产登记中心

17.02.2016  20:13

本报讯(记者:谢岛通讯员:黄宏斌)11月19日上午,海南省屯昌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挂牌,标志着屯昌县已全面完成县级国土资源机构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设置和职责整合,今后将承担起全县国土资源工作以及不动产登记的具体业务。 

 

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处长、省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程春满以及屯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黎梁东参加揭牌仪式,并分别为海南省屯昌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揭牌。

 

程春满在揭牌仪式上发表讲话,他表示:“屯昌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以及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成立,意味着屯昌县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将涉及土地、房屋、林业、农业等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职责整合到国土部门,具体承担起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审批、发证等工作职能。下一步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理顺职能做好衔接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利用现有资源,减少办证环节,方便企业和群众,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